雨,时大时小,一直下了差不多六天,中间没有真正的停过。
沈云再次为自己的先见之明感到骄傲——幸亏他捡了那么多的柴回来。
当雨小一些的时候,他便安顿好甜妞,去下面的树林子里找吃的。雨水是大地最好的滋补品。往往一场雨水过后,第二天早上,小树林子里的各种野花野草,还有野山菇,便疯了似的从土里钻了出来。
小树林里的盛产不仅仅是这些。还有野兔子、野山鸡和长着长尾巴的黑眼雀……好多!
大雨过后,小动物们也和沈云一样跑出来觅食。
这些都是美味的肉啊!
沈云大展身手,五天里一共打到了两只野兔子、掏了一窝黑眼雀蛋。配着鲜嫩的各种野菜,还有野山菇,他和甜妞顿顿吃到肚儿圆。日子过得很快活,一点儿也没有被雨困住的烦恼。
是以,当第六天的中午,雨终于完全停了,阴沉了五天的天放晴,沈云也没有带甜妞下山——又不着急赶路,明天清晨再下山也不迟。再说,现在下山,他还得花心思另外找夜宿地。何必呢?
不想,第二天,他们俩也没能回官道上去。
山脚有一条小溪。先前,他们上山时,它只不过三尺多宽,水才漫过沈云的脚背。然而,现在,小溪已经变成了一条水势汹涌的小河。
沈云的水性不错。如果单单是他一个人的话,泅水到对岸,没问题。然而,他还带着甜妞,只能望河兴叹,乘早带着甜妞打回转——涨水的小河里,连条鱼都捞不到。水势这么大,一两天之内,退不了。所以,与其在河边浪费时间,不如早早回去,捡柴、找吃食,免得晚上饿肚子。
结果,这条不知名的小河硬是把他们俩困了整整十天。
还好,夏天的山里,不愁找不到吃的。沈云也没怎么犯愁,只是每天下午跑到山脚去察看一趟水情。
前三天,河水是一直上涨的。
到了第十天下午,他惊喜的发现河水明显退了许多。看样子,明天也许就能过河了。
第十一天清晨,他早早的背着甜妞下山。
果然,才一夜的工夫,小河瘦了一大半,很多地方露出了青黑色的石头。
沈云先把甜妞留在岸边,自己独自下水探路。
水流虽然还是比较急,但是,中间最深的地方才漫过他的膝盖。他走在水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吃力。
于是,这才回到岸上,重新背起甜妞,涉水过河。
等他们来到官道,发现露宿在路边的人们都在欢天喜地的收拾东西。
“婶,发生什么事了?”沈云拦住一位面善的大婶,打拱问道。
大婶苍白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欢喜的说道:“娃,别乱跑,赶紧去找你爹娘,告诉他们这个好消息。叛军还没到石秀县,在半道上就被仙府打败,逃走了。我们不用再躲,都能回家了!”
“啊,真的!”沈云喜出望外,也不禁欢呼。
“真真儿的!”大婶摸了摸他的头,笑眯了眼,“乖,娃儿,快背着你妹妹去找爹娘吧!”
叛军的三路兵马就这样败了?告别大婶后,沈云很快冷静下来,决定再多找人打听。事关重大,搞清楚一些,总是没错的。
接着,他又先后问了好几个人。
他们和大婶说的差不多,只是有人说得更详细一些。
比如说,有人说,叛军是在半道上中了仙府的埋伏。双方苦战了三天两夜,才分出胜负;也有人说,叛军被灭了大半,只有很少一部分,往省城方向逃走了;还有人说,立头功的是石秀县的大老爷请来的仙门援兵。
总之,他们众口一词,都说叛军大败,逃了,且一个个说得有鼻子有眼,不象是谣传。
“我们也回去!”沈云确定后,欢喜的跟甜妞说道。
甜妞听不懂,不知道是要回哪里去。不过,这么多天相处下来,她已经完全信任沈云,只要是后者说的,她没有不说好的。这回也一样。小丫头见他这么高兴,也眉眼弯弯的咯咯笑道:“好啊。”
此时,沈云归心似箭,从心底里羡慕那晚在灰石崖见到的仙官大人们——要是他也会仙术,能和那些仙官大人们一样,踩着剑飞,就好了。这样的话,他就能带着甜甜立刻飞回郑家庄。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回郑家庄的路,他只能和来时一样,靠自己的两条腿走回去。唯一不同的是,他还记得那几个夜宿点。回去时,沿途可以优先考虑仍然夜宿在那几处。
两人依然是清早起来赶路,走半天,歇半天,夜宿官道周边的山里……七天之后,他们又回到了遭遇仙符兵屠戳的村庄。
沈云特意去村里看自己当初留下来的那幅画。不想,那栋青砖屋完全倒塌,周边一片狼藉。画自然也不复存在。
再看周边的屋舍,也有不少倒塌了。尤其是茅草屋,几乎没有几栋是好的。很多化成了一堆泥泞,只剩下些许土墙。看着象是被大雨冲坏的。
沈云张目四望,心里感概不已:大雨冲走了所有的痕迹。真心希望,这里再也不会发生仙符兵屠戮无辜百姓的罪恶。
此时,村子里已恢复了一些人气:远处的田里,稀稀落落的有妇人用帕子包了头,在烈日下锄地;在几十步开外的土坪里,有十来个村民踩黄泥、做土砖。
看到沈云在村里转悠,其中一个晒得黎黑的中年汉子放下手里的活,快步走过来,问道:“那娃儿,你要找谁?”
沈云连忙找了个借口:“叔,我跟妹妹路过,想讨口水喝。”
中年汉子抬头看了一眼他身后,又问道:“你家爹娘呢?”
“他们在前头等我。”沈云继续编。
“你爹娘真心宽。”中年汉子怜惜的摸了摸他的头,“村子里刚遭了大难。我们也才回来两天,还没收拾妥当。到处乱哄哄的。你一个娃儿,不要乱走。在这里等着,叔给你去拿水。”
听这口气,他们是这里的村民。沈云乖巧的点头称是,将竹背篓放在地上——走了一上午的路,他也确实渴了。
不一会儿,中年汉子端了一只大陶碗过来:“来,娃娃喝水。”
沈云双手捧过来,一看,碗底还沉着两小片甘草,便知道是烧开了的。
于是,他放心的先喂甜妞喝。
小丫头也是渴了,伸过头,咕唧咕唧的喝了个痛快。
剩下还有大半碗,沈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
“谢谢叔。”喝完,他双手奉还大陶碗。
真是甘甜哪!
中年汉子眼里的怜惜更甚。接过碗,又道:“两个娃儿,等一下。”说着,又匆匆离去。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多了两个野菜团子,“没啥好东西,两个娃儿拿着路上吃。”
眼下,没有比吃食更宝贵的“好东西”了。眼前这位萍水相逢的大叔身上的粗布衣服打了好几块不同颜色的补丁,看着是寻常的庄户汉子,家境并不富裕。两个野菜团子极有可能是他的午饭。可是,他却省下自己的口粮来接济他们。沈云甚是感动,双手接住,连连道谢:“谢谢叔,谢谢!”
甜妞在一旁,看懂了,也打拱跟着奶声奶气的道谢:“谢谢。”经历了这么多苦难,她也懂了很多,不复是当初那个坐着小马车出行、动辄要用糖糕哄的陈家孙小姐。
中年汉子腼腆咧嘴笑着,冲他们俩摆手:“快去找爹娘吧,别走丢了。”
沿途,他们俩又先后路过了几个村子。无一例外,这些村子皆疮痍满目,远远看着就知道是刚遭过大劫。
而且沈云发现了一个规律:他越往回走,路过的村子的毁坏程度越严重。
比如说,他刚刚路到的这个村子,几乎化为平地,只剩下两堵低矮的断墙。远远的看了好几眼,他也没有看到人的影踪。
几天的大雨也不至于把村子毁成这样吧?沈云在心里忍不住猜测:莫非是人为的?
是哪些人造的孽呢?见识过仙符兵屠村的某人,很轻松的就有了答案。之所以没有怀疑是叛军干的,是因为他听说了,叛军的三路兵马都还没到石秀县城,便被打败了。而他现在所在的地界离石秀县城还有几十里远!
他啐了一口,在心里狠狠的骂道:该千刀杀的畜牲!
又走了两天,他们碰到了官道上的第一道关卡——仙符兵设下的。理由是:搜查叛军余孽。
所有人都要搜身。携带刀、剑等武器者,不论男女,都被仙符兵以叛军余孽当场捆了起来。
这是明面上的规定。
实际上,这些仙符兵把人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搜刮走了。而一些长得好看的小媳妇大姑娘更遭罪。她们连叛军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却被当成叛军女匪给抓了起来。她们的亲人苦苦哀求,年长的女亲长们被打得满地找牙,父兄们则被当成余孽一道给绑了。
如此一来,所有难民都吓得噤若寒蝉,勾着头,不敢直视。
沈云混在人群里,看得双眼直冒火。可是,他摸了摸肩上的背篓带,唯有强压下来——还是太弱,他不是这帮畜牲的对手,无能为力!更何况,他还要护送甜妞回家。
想到这里,他的心不由提到了嗓子眼里:他有一把小刀,还有刘爷爷留给他的银钱,肯定过不了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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