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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第六十五章 风之语者,天朝传说(上)

    大明帝国殖民船队将第二批人员和物资运抵北美大陆西海岸之后不久,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部落便开始流传一个传说,一个关于天朝的传说。

    传说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都是天朝的遗民,在很久很久以前,这片大陆其实是与天朝相连的,但是,一场巨大的洪水冲断连接通道,自此,他们便失去了与天朝的联系。

    就在几十年前,西方的恶魔找到了这片大陆,并开始肆无忌惮的抢夺土地,屠杀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

    遥远的天朝收到神的启示,知道自己的子民正在被恶魔欺凌,便开始制造巨大的海船,准备穿越茫茫大海,来拯救自己的子民。

    就在今年,大船终于造好了,天朝毫不犹豫的派出了大军,前来解救自己的子民。

    现在,天朝的大军已经抵达这片大陆,印第安人的苦难即将过去。

    很快,天朝大军就将赶走恶魔,而印第安人则将重回天朝的怀抱,过上幸福的生活。

    这是朱慈炅亲自编撰的传说,当他听到殖民船队第一次折返之后带回来的消息,就知道同化当地的印第安人这个策略时确实可行的,于是,他便编撰了这个传说,让卢象升想办法在美洲大陆传播开来。

    天朝,指的自然就是大明帝国,而恶魔,指的就是英国殖民者。

    这个传说并不是完全在骗人,因为种种迹象表明,印第安人应该就是从东亚和北亚迁移过去的移民,只是时间太久远,再加上远隔重洋,所以语言和习俗慢慢出现了差异。

    不过,不管怎么样,肤色和外貌都不会出现太大的变化,刚出生的印第安人小孩其实和大明帝国出生的小孩是一模一样的,不管肤色还是长相都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他们在夏天不怎么爱穿衣服,经过常年日晒雨淋之后,会显得比大明帝国的人稍微黑一点点。

    这并不是什么太明显的区别,大明帝国的人光着膀子晒上几天也会跟他们一样黑。

    而共同的肤色和共同的长相也正是这个传说让人接受的基础,如果欧陆殖民者来散布这样的传说,印第安人会相信就有鬼了。

    当然,光靠传说还不够,还必须有天朝的使者去印证这个传说的真实性,而锦衣卫南镇抚司镇抚使赵明锋正是这些天朝使者的头头。

    这会儿,赵明锋正带着一大帮人在北美大草原上奔驰呢。

    如果认识他的人看见他现在这副装扮,绝对会惊的眼珠子都掉出来。

    堂堂的锦衣卫南镇抚司镇抚使竟然光着膀子,穿着条裤衩,骑着马在草原上疯跑!

    好吧,他穿的裤衩并不是印第安人那种随便用块布片包一下的简易裤衩,而是朱慈炅亲自设计的三角底裤。

    这种三角底裤和后世的三角底裤形状上倒是没什么差别,只是材质不一样而已。

    像赵明锋现在穿的,就是用带毛的羊皮特制的三角底裤,上面还涂抹了各种色彩,看上去野性十足!

    他带的这帮人大约一百有余,大部分都是西雅图部落的战士,只有少数几个是锦衣卫高手,还有两个蒙人翻译。

    他们全部都是背挎长弓,手拿长矛,光着膀子,身上用颜料画着统一的图案,看上去就是一个部落的印第安战士。

    有趣的是,不管是锦衣卫高手还是西雅图部落的战士,他们穿的全部是大明帝国生产的三角底裤。

    或许,印第安人也觉得这裤衩穿起来比较方便,直接往脚上一套,然后往上一提就完事了,而且随便怎么蹦跶都不会掉下来。

    不像他们原来胯间绑的那些布片,绑起来麻烦不说,一不下心还会掉下来,远没有这种三角底裤穿着舒服。

    这清一色的装备和”服饰“在北美印第安各个部落中应该也算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不管他们走到哪个部落,都有无数人投来羡慕的目光。

    赵明锋带着这帮人自然是来印证天朝的存在和天朝的强大的,其实他们带的东西远远不止这些,在他们每个人的马鞍后面都绑着一个大大的皮袋子,里面有火枪,也有各种各样大明制造的好东西。

    他们之所以全部都是这副打扮,主要还是为了增加印第安部落的亲切感,为此,所有执行任务的锦衣卫密探甚至都泡过了特制的药水,让整个肤色都变深一点,看上去就和印第安人的肤色一模一样。

    赵明锋已经带人拜访过很多印第安人部落了,每次都得到了各个部落酋长的热情款待,基本就是吃饱喝足,然后跟人胡扯一通,任务就算是完成了!

    他们就这样骑着骏马奔驰与各个部落之间,传递着大明帝国的天朝荣光,将天朝的传说越传越远,越传越真。

    有很多印第安部落的酋长甚至跟着他们到了大明帝国兴建的金山城,在那里参观天朝的战舰,观赏天朝的武器演练,品尝天朝的美食,购买各种精美的商品,玩的不亦乐乎,玩的流连忘返。

    赵明锋也慢慢习惯了这种生活,他甚至感觉自己已经化身为一个印第安战士,在风中奔驰,在风中飞舞,感受着风一样的速度,倾听着风的轻诉。

    这也从侧面印证了,远离文明,在这片广袤的大陆生活久了,真的会变成印第安人。

    这不,前面突然出现一群野牛,赵明锋立即带着所有人打马冲上去,追的野牛疯狂奔逃,随后,他们纷纷举起长矛,用尽全身力气,投向落单的野牛。

    ”刷刷刷“一阵矛影飞过,几头野牛应声倒地,都不用他吩咐,印第安战士纷纷分身下马,抽出特制的小刀,将野牛摁住,刷刷几刀结束了它们的生命,随后便开始熟练的拆分起骨肉毛皮来。

    野牛,在这个时候是北美大草原上随处可见的一种动物,也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

    据后世的统计,北美大草原上的野牛一度超过了五千万头,简直泛滥成灾,而这个时候,整个北美大陆的印第安人还不到一千万,所以,光是吃野牛,他们都不会饿到。

    这个野牛的数量并未夸张,据史料记载,为了消灭印第安部落,断绝他们的主要食物,美军从1800年开始猎杀野牛,到1890年,总计猎杀了将近六千万头野牛,北美大草原上野牛数量之恐怖,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