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风慢慢吞吞地从地上站起,靠着树,立在丛林间,神色间已经失去了似乎永远都在的镇定从容,面如金纸,额头见汗,唇瓣上带着一抹殷红,有点血腥气,气息微弱得很,显然受了伤。
种灵一身血污,脸色惨白,蹲在地上,死死抱着肩膀,瑟瑟发抖。
一身鲜红猎装的牛悦脸朝地面倒在地上。
方若华只看了那孩子一眼,心下就一沉,见多了死去的人,对于人的死亡也最是敏感。
洛风轻轻走过去,将牛悦翻转过来,探了探她的鼻息,神色冷静,只隐约流露出一丝悲悯之意,伸手解下自己的斗篷,覆在这姑娘的身上,叹息了声,呢喃“还这么年轻”
种灵浑身一抖,一眼都不敢看如今牛悦的模样。
牛悦本是个极漂亮的姑娘,说是京城的美人排行榜有水分,有家世加成,但她也的确容貌姣好。只看那性情,也知在家中必是备受宠爱,但现在,她已是容貌枯败,脸颊深陷,整个人瘦了一圈,青色的皮肤下血管斑驳龟裂,十分吓人。
洛风身体晃了晃,站立不稳,一伸手撑住旁边的青石坐下。
方若华走上前给他把了把脉,一蹙眉,心下惊讶“你的内息有些奇怪。”
洛风一挑眉,轻咳了声。
方若华也就不深问,追问旁人的练功法门,在眼下来说,乃是江湖大忌,只沉吟片刻道“回头喝一些补血养气的药。”
又拿了一瓶回春丹给他。
“没看出凌空有什么修为,就是内力也浅薄,你身上失血的症状,是他造成的”
方若华心下奇怪,寻常人或许看不出,但她看得清楚,凌空这人虽然保养得不坏,气血充盈,但是根骨很糟糕,绝对不是修士,也不像武林高手。
这里的武林高手她也见过不少,功力精深者,论武力值,并不比寻常的修士们差。就说洛风,还有那个快剑云飞,他们并无修为,不是修士,可刚入凤初境的修士,遇见他们俩这样的高手,怕都是败多胜少,即便是跨过琴心境门槛,只要不曾精研武学,也不见得真能讨到好处。
洛风苦笑“我也没想到。”
随即,他神色也郑重起来,叹道“凌空这人不可小觑,隐藏得深,不知道练了什么怪异的功法,竟能靠吸取旁人的血肉短时间恢复伤势,而且陡然爆发出的力量很是骇人。”
洛风脸上隐现忧虑,凌空这样邪门的功夫,给他的感觉很不好,尤其是想到云飞竟对凌空有图谋,就更让人担心了。
就在方若华追那女子出去的同一时间,种灵大概是看凌空可怜,心有不忍,便忍不住上前去探看他的伤势,他也是没想到种灵胆子这么大,况且以凌空的伤情,就算不是濒死状态,也差不太远,便是他自以为机警,终究还是疏忽了,没想到凌空暴起伤人如果不是牛悦一直陪在种灵身边,扑过去推了种灵一把,恐怕这姑娘也一样会惨死。
凌空杀死牛悦以后,功力暴增,又向种灵下手,手段毒辣得很,简直和以往完全不同,就是洛风为了救种灵,只和凌空过了两招而已,交手的第一瞬间,措不及防下也受了重伤。
若非凌空急着逃走,恐怕他就不只是受伤那么简单。
“哇哇哇”
婴孩儿的哭声越来越惨烈。
洛风走过去抱起孩子,手足无措地看向方若华,又看看被裹成一团,瘫软在地上的女子。
方若华蹙眉,伸手把孩子接过来,轻轻哄了哄,走到那女子身边,低声道“你看他一眼。”
女子挣扎了下,脸上竟也不自觉流露出一抹温柔,身体却向后靠了靠“算了,我如今开始控制不住自己,身上有毒,别再伤了这孩子。”
喘息了几口气,眷恋地看了看孩子嫩白的小脸这孩子刚刚六个月,她忍住心中陡然而生的悲切,闭了闭眼“凌空那人其实是个天才,他这些年研究长生录,做过许多实验,还自己创出一种功法,没起名字,他随口就叫化血大法,因为他根骨不好,习武进度太慢,还利用一种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吸血怪虫,炼制成蛊,把蛊种入自己身体之内,以鲜血滋养,因着这功法并不完善,还有很多副作用,他平时到从没有当真驱动过蛊虫,只怕反噬,后来还跟我说,这法子不成功,只能废弃了”
女子又笑起来,“男人”
她转头看了凑过来给她喂了一口水的洛风一眼“好吧,有君子风度的男人也不是没有,只是我这人运气好的时候,不怎么珍惜,以至于运气越来越坏快剑云飞帮凌空的具体原因,我不大清楚,只隐约知道,云飞是想从凌空那里得到一种秘技,叫移魂术这种术法的确是记载在长生录之内,长生录中的秘技有七十八种,我只求长生,没注意过别的。”
洛风一愣,蹙了蹙眉,若有所悟。
“把这孩子给郑家送回去,我在郑家给他留下些银钱都是干净的。”
女子闭着眼睛,不再多看那孩子一眼,“奴叫李瓶,家住延州韩城,渭水河畔。等孩子长大了,让他替我回家看一眼,家中老母恐怕早已不在,不知坟前可有人洒扫祭祀不知兄弟姐妹,生活可还好,是不是有已经儿孙满堂。”
话音未落,这女子便闭了眼,气息停止。
方若华沉默了片刻,低声吩咐“不要接触她的身体,火葬。给她置办一口棺材,好一点的,再找个风水宝地算了,送她回延州。”
此人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碎尸万段也不为过,可既是死了,她就做一回主,让她回家去吧。
洛风取下一枝梅花,插在李瓶的鬓角上,轻声道“若不是刚刚生下孩子不久”
方若华叹了口气,修士们生育,都有极大的风险,所以很多修士都终其一生,也不会诞下子嗣,这女人肯生这个孩子,必然是极爱他。
人真是奇怪,像李瓶这样的女人,竟也会有舔犊之情
“哎”
种灵瘫在地上,满心绝望,只默默发呆。
牛悦的尸体也要运回去。
鲜花一般生机勃勃的女孩子,出门之前,还那么漂亮,那么傲气,等送回家,却是一具容颜枯槁的尸体,不知她父母亲人该是多么伤心。
方若华抬头看漫天的风雪,心想这个冬天过得可真是太糟糕了。
可日子还是要照过。
抱着那个小小的,还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死去代表的是什么,闻到母亲熟悉的味道,就睡得口水横流,香香甜甜的男孩儿,方若华吩咐了一声,众人便启程下山。
左右护卫聚拢过来,人人依旧警惕。
虽然可能性不大,可凌空这人,显然也不是个会按常理出牌的,总要防备他掉头杀个回马枪。
洛风还没下凤凰山,就开始发烧,显然伤势没有他想象中那么不要紧,方若华想了想,还是把人带回幻真观去,先吃些药慢慢调养,失血的情况,到是能靠输血来缓解,可效果也不是那么立竿见影,而且副作用也有点大。
他和寻常人不同,体内内息古怪,似乎练习的功法很特别,按照方若华的理解,就是他身体的排异功能特别强大,好像别人的内息当然,大概也包括别人的血液,流入他的身体都会带来很糟糕的反应。
保持身体纯净度的修行方法,方若华的大百科上记录不下千余种,但大部分都是拿来培养各种各样的傀儡所用,人修炼类似功法的当然也有,可多数都是副作用如此。
洛风给人的感觉,到好像是日日夜夜练功,只为了要一具特别纯净干净的身体。
方若华也只是随意地想了想,就又和水友们一起,在凤凰山搜索凌空的踪迹,追踪还算顺利,虽然还没有真正找到人,可是凭着摄像头的高清晰度,一群水友一会儿发现凌空遗留下来的火堆,一会儿又看到他衣服上的碎布,再一会儿注意到几处奇怪的断折
因着那一片地方,冬日封山,猎户和砍柴的百姓鲜少过去,又不是采药的时节,追踪起人,到还不那么难。
种灵到幻真观门前时,是二更天,天黑得厉害,一颗星都看不到,浓云密布,地上积雪淹没了足踝,空中偶尔有几只夜行的鸟飞过,每每啼叫,种灵都会吓得瑟缩。
短短几日,她就大变了模样。
再不是青衣白纱,一身仙气,也不似当年俏丽活泼,整个人好像陷入一场噩梦,形容憔悴,仿佛瘦了许多。
事实上,只要一想到牛悦的脸,想到她的死,种灵就会惊醒,晚上噩梦连连,日日不得安稳,她想,她一定要做点什么。
这么多天,她甚至不敢去镇国公府,不敢去见伯父和伯母,牛悦死得那么惨,是为她死的,她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告诉镇国公府的叔伯们。
一直到昨日,牛悦下葬,她终于鼓足了勇气去了没有人骂她,也没有人打她,伯父甚至不让她进门,不让她见牛悦最后一面。
牛伯伯说,他最后悔的事,就是不阻止牛悦和她来往。
“明明我看得出来,你这人是天生的祸殃子,自私自利,可我只想着,悦儿和你在一起也能长些见识心眼,有我看着,她吃不了亏是我的错,一早就该告诉她,离你这等人远一些,省得被连累”
种灵当时如在冰窟,身体内连血都好似被冻僵了一般,一句反驳的话也说不出口,可不就是她连累了悦悦,连累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她一定要做些什么
种灵深吸了口气,走上前,咬咬牙,使劲拍响了幻真观的大门,她想,她愿意向方若华低头,只要方若华能告诉她,要怎么才能找到师找到凌空妖道,她什么都愿意做。
门被打开,看门的老徐头到是很客气,听过种灵的来意,就道“姑娘要寻我们观主,还是明日再来,观主约了朋友去赏梅,怕是今日不会回来。”
种灵如遭重击“赏梅”
她脸上隐隐露出一丝愤恨,再不多话,转头大踏步地离开,她也是傻了,竟想着来找方若华
悦悦是她的好友,她要为悦悦报仇雪恨,哪怕拼上这条性命也在所不惜,指望方若华这样,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死了那么多的人,竟还有心思赏梅游玩的,又怎么可能
方若华的确在赏梅,不光赏梅,她还在吃酒。
京城林家一座小小别院,清幽雅静,几簇寒梅盛放,娉娉婷婷,十分可爱,她与黛玉分坐在火炉两边,一人靠着个舒舒服服的大背枕,脚下是流动的温泉水。
杏儿和夏蕊特意把大半年没用上的小铜锅翻出,加了高汤,给两位小姐煮小排骨吃。
方若华到是想吃些青菜,可她暖房里虽说有,却因为最近缺钱,大部分都卖了出去,剩下一点也要节省,隔好几日才能吃一次。
昨天她刚刚吃过一回,又给黛玉送了些过去,今天就算了吧。
小排骨鲜嫩的很,也很好吃。
黛玉好似有些心事,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东西。
方若华一笑“怎么,又和宝玉拌嘴”
黛玉抿了抿嘴唇,摇摇头“没有。”随即又道,“今天我看到宝玉他吃,媚人姐姐嘴巴上的胭脂。”
在方若华面前,她终究还是不怎么在意表露自己的想法,轻轻鼓起脸“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不大舒服。”
方若华“”
翻过年来,玉儿七岁。
说实话,听一个七岁的小女娃娃说这样的心事,方若华还是有点不适应,她默念三遍,这里是古代,这里是古代,不是十八岁之前谈恋爱就是早恋,要被家长严防死守的现代社会。
黛玉很有可能十三四岁就要考虑说亲,十五六岁说不定就要定亲甚至成亲,早熟一些,也没什么不正常。
不正常个鬼
方若华脑子里又忽然想到,红楼梦里还有一章,贾宝玉初试云雨情她登时整个人都不好了
话说,其实她硬拆这一对c的难度,也不算大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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