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莫蹲在角落看蚂蚁看得正起劲呢,眼瞅着这大黑蚁就要干翻对方,他心里琢磨着要不要倒点水下去,帮帮那落败的一方。突然听到争吵声,被这边的动静惊到了,走过来,看了看于绝清,满脸怒容,再看看木晨,也是脸色铁青,慌忙问道“干嘛啊这是,怎么好端端地突然吵起来了”。
“你问他!”木晨一脸生气。
李莫看向于绝清,于绝清深吸两口气,待情绪平复一点,语气尽量和善道“木二哥,我是为了你好,这陌刀,我一百两收了,你以后不要再造了”。
李莫没搞明白情况,但他听懂了三个字“一百两!”我的妈呀,老子每天做生做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猪晚,做得跟条狗似的,一个月也就三钱银子,这什么陌什么刀的,竟然给到了一百两?那是个什么价钱啊,那是一件上好古董的价钱了,是我30年的工钱啊!什么玩意儿啊这么贵?哎,等等,莫非这东西,是什么古董之类的?一想到这一层,李莫瞬间又想起清哥的职业,跟他一样!都是当铺朝奉,一向是无宝不落。转头去看着于绝清的表情,越想越对劲,八成是清哥看上了木铁匠这儿的那件叫陌刀的玩意儿,欺负木晨不认识,正想捡漏呢。平日里在当铺,他就帮白高钱捡了不少漏,这骗人,啊呸,哄人,哄人的套路,嘿嘿,他熟。更何况前天刚帮白高钱清点了库房,那些个宝贝他可是见着什么都流口水啊,可惜没有一件是自己的。没想到现在机会就在面前,他一向是佩服于绝清的眼光的,论鉴宝能力,可以说是整个天南城无人能出其右,清哥这么激动,这东西肯定是个宝贝,还是个大宝贝!不过清哥哪来这么多的钱收东西呢,刚刚让他买张彩花的时候都跟我急,这会儿怎么一百两说给就给,难道他去打劫…唉,不管了,先把东西搞到手再说,至于其他的,可以慢慢谈,慢慢谈嘛。
一瞬间,李莫心里闪过无数念头,可脸上的神情不变,眼睛一转,心中已有打算,脸上瞬间换上平日里做买卖的职业笑容,好吧,其实就是那种奸商的表情。但不得不说,李莫这个表情转换,很自然,没有半点做作,连最顶级的演员可能都不是他的对手。
搓着手,迈着小步,走到木晨面前,他跟木晨并不算太熟,于是也就直呼其名“木晨啊,你手上是有陌刀对吧?要不拿出来给我看看,我给你掌掌眼?”
其实李莫压根儿就不知道啥是陌刀,还以为是一件自己不知道的古董的名字,见于绝清这么说,他也就跟着装作认识,语气很是老练,就像自己对陌刀很有研究。当铺收东西第一法则:不能让你的客户看出你不懂当品,要不然很有可能对方会漫天要价,一定要沉住气,不能露底,让人看出端倪,要不然别人以为你不识货,宝物从自己面前溜掉都不知道,那时候就真的哭都来不及。所以做当铺的最重要一点就是要见多识广,什么都要见过瞧过,才不至于被人嘲笑与杀价。
木晨怒气未消,但好歹这事跟李莫无关,也不能对着他发脾气,只好不情愿地指了指铁板上那件半成品的陌刀,道“在这儿”。
李莫顺着木晨手指处望去,满以为是什么稀世珍品,应该炫彩夺目,结果就是这一块不起眼的废铁?整个人顿时傻眼,心道“这是什么鬼玩意?就这么一件大铁疙瘩就值一百两?怎么我李莫这么一副好身躯,一个月也就3钱银子?真是物贵人贱,没天理啊”。
心中有些郁闷,打起了退堂鼓,余光瞥见一旁于绝清的眼色,满是忧虑与着急,又让李莫吃了一颗定心丸,他不相信别人,但至少相信自己的清哥,清哥看上的东西,准没错!自己对这东西不熟,所以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宝贝,一定是宝贝!对了!越是宝贝的东西往往是越不起眼的东西,捡漏捡漏,何为捡漏?就是看着普通才能捡漏啊,要是像那些色
(本章未完,请翻页)
彩绚丽,一看就是高大上的东西,别人会卖吗?就算卖,会便宜卖吗?除非那人是个傻子!李莫啊李莫,你真是糊涂了,差点老猫烧须,重宝从前过而不知,跟清哥还是差了点,惭愧惭愧,以后有时间一定要找清哥补补课。
心里这么想着,李莫眼睛死死盯着那大铁疙瘩,眼神前所未有的专注,两眼瞪得像铜铃,心中不断默念催眠自己,这样不停的心理暗示下,果然有效,此时这块热量还没完全消散的大铁块在李莫心中已经是一件古董了,最起码也是值钱的玩意儿,原本完全不起眼的大铁疙瘩此刻越看越顺眼,那因热量而呈现出通红色的大刀主干仿佛爆发出了惊人的流光,让李莫沉醉其中。
很快,李莫曾经失去的自信心又都回来了,他知道,这是一场战争,或者说任何的生意都是战争,在这里面,自信心很重要,只有自信心爆棚的人才能以最低的价格买到最好的东西!李莫,作为天南城太和当铺的首席朝奉,拿出你职业的专业素质,加油!
暗暗给自己加油鼓劲之后,李莫又换上职业笑容,说道“这东西……”他本来想说成色不错,但这大铁疙瘩被火烧得通红,哪有什么成不成色的,当下灵光一闪“这东西看着是非凡无比,可惜尚未成型,恐怕……”
当铺法则第二条:凡是贵重东西,先是要一捧,然后再踩一下,这样才能把价钱压到最低。因为对方既然已经拿来当了,那八成是知道这东西的好坏的,你要先捧一下它,让他高兴,接着再踩,不能一上来就说这东西垃圾,这样容易把客人激怒,直接走人。当然,如果真的是不值钱的东西,怎么说都无所谓,反正干当铺的人十个有十一个都是嘴毒的。
李莫深谙此道,恐怕二字后面就没话了,既是给对方一个悬念,自己未必就会接当;又是在暗示“你这东西好是好,但当不了多少钱,你懂怎么要价了吧?”
李莫心里得意,自诩毫无破绽,抬头望着木晨。本以为木晨会还价,没想到却是看到一脸懵逼的神色。
“难道我搞错了?”
“你在说什么?”木晨呐呐说道。
“哦!原来是想吊高来卖,装傻充愣,这招可以,表达自己的愤怒,又在暗示自己不同意我的观点,厉害啊。不过都是些简单操作了,我有的是功夫跟套路跟你玩”李莫信心满满,认为节奏已经在自己手上了。正要回话,结果被于绝清一把拉开,到嘴边的话硬生生地憋了回去,刚想问怎么回事,就听于绝清说道“木二哥,我是真心为了你好,这陌刀……唉,算了,你以后会知道的”。说完,于绝清就叹了口气。
木晨想搭话,却被于绝清打断“总而言之,不管今天你卖不卖给我,这东西,打好了,就找个地方放好吧,越远越好,越隐蔽越好,不要轻视于人,但愿…但愿不会出事吧”于绝清脸上犹有豫色,又叹了口气。
木晨见于绝清这般神情,心下迟疑,但在于绝清再次发问时,他还是选择了拒绝,于是于绝清便不再纠缠,拉着还在发懵的李莫,抬脚就要走。临到门口的时候,又停住,从怀里掏出一张黄纸,拆开,里面包着一块小玉佩,李莫在懵逼状态下惊鸿一瞥地扫过那玉佩,作为当铺首席朝奉的直觉让他两眼瞬间放出光来,那什么狗屁陌刀他不知道,可这玉佩他懂啊。一眼望去,玉质晶莹剔透,表面光滑无比,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半透明的状态,夺人眼目,堪称得上羊脂凝玉,不对,它就是羊脂凝玉,太漂亮了,而且水嫩饱满,看上去还是品质最好的籽料,摸上去的手感一定像摸少女肌肤一般光滑。好吧,请原谅李莫,哪怕在这种情况下还能想到这种事情,不过说真的,倒也很是贴切。
李莫一眼就能看出是上好的和田美玉,可惜就是小了点,要是大块的,打磨精细的,最好还能雕个白虎
(本章未完,请翻页)
,朱雀什么的,说他是价值连城都可以啊。据说当今圣上的玉玺就是用的和田玉做的,这东西还是皇宫里的御用之物呢。从西北那长年风沙侵袭,环境条件恶劣的地方,单纯靠人力在地下几十米深的地方进行艰苦的挖掘工作,一年的产量少得可怜。而且大部分都被运到了宫里,只有极少数是流了出来,但也大多在那些高官手里,一般都是用来收藏的,极少出现在市面上。没想到清哥手上竟然有一块,不得不佩服清哥,还真是深藏不露啊。
最关键是西北那地方连年闹匪患,朝廷已经多次用兵,但那里的土匪就如同韭菜一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往往朝廷这边用兵,就太平,后脚跟刚走,又开始闹腾。听说这两年那边的形势有过之而无不及,土匪强盗愈发猖獗,以前最多也就打个家,劫个舍什么的,现在竟然已经出现攻击县衙辎重车的情况,洗劫官银,掠夺粮草。这样的情况下,这和田美玉的开采就越发的艰难,听说这两年这玉直供给皇宫,其他人连汤水都分不到。
一瞬间,李莫的心转过一百个念头。
于绝清看了一眼玉佩,眼神中一闪而过地透露出些许不舍,而后握着木晨粗糙的右手,把玉佩给了他,语重心长地说道“木二哥,刚才我说话有些急躁,对不住了,你人很好,对我也很照顾,这东西你拿着,说不定以后有用”。
木晨只感觉这玉入手绵柔,冰凉温润,白玉的质地细腻,很是舒服。脸上露出惊讶之色,他虽是个粗人,此时也省得这玉佩的贵重,而且就算再差,那也是一块玉啊,再看看李莫那一脸的从震惊到心痛的转换表情,活脱脱的就像是自己孩子被人拿了一样,他更加知道这玉佩的不简单,刚想扬声,却见于绝清已经拉着对玉佩念念不舍,满脸渴望与委屈的李莫走远了。
路上,李莫一直唠叨着问于绝清那块玉佩的种类来历,在得知真是贡品和田美玉之后,大呼吃亏,李莫可不相信,那什么陌刀会比和田美玉还值钱,更何况现在生意没做成,那陌刀都没到手,反倒往里搭了一块玉,还是和田美玉。
和田美玉啊,还是最好的羊脂玉!
羊脂玉啊,还是最好的足种足水的籽料!
亏了,亏大发了,这笔买卖,太他妈亏了,堪称我小莫哥辉煌人生17年里最失败的一次生意经历,今天回去之后一定要把他写到自己的日记里,警示自己,以后不要再犯。
李莫啊李莫,你说你好端端的干嘛去看蚂蚁呢?要不然说不定就不会没了一块和田玉了,写上去,回去之后在日记里也写上去,以后没事别瞎看蚂蚁。
李莫一路摇头叹息,让于绝清有一种错觉,曾经一度产生怀疑,那和田玉是李莫的,而不是自己的。怎地看李莫这表情,比我这个把玉给出的正主都要心痛呢?
“好了,别叹息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一块玉嘛”于绝清劝道。
“什么叫一块玉,那是和田美玉啊!和田美玉,价值连城的!”李莫很不满意于绝清的态度,大声纠正道。
“和田玉……也不过就是一块玉而已”
“清哥,你…你说得还真是轻巧”李莫哼了一声,随即回过味来,讨好地笑道“清哥,你是不是还有和田玉在手啊?”
“有啊,怎么了?”
“果然有啊”李莫搓着兴奋的小手,“那能给我看看吗?”
“能啊”看着李莫一脸的期待,于绝清摊手道“不过现在没有,回当铺再说吧”。
“那咱们现在就回去!”李莫有点等不及了。
于是,在李莫的一再催促下,于绝清带他到了一个酒馆。
…………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