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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少年之志,当以天之高远

    为了拯救自己的人设,也为了答谢两人,解救自己这个差点失足的懵懂少年,江狐不情不愿的答应前往王府。

    他实在拗不过两人的热情拉扯,更不敢前去寻找师叔,毕竟已经知道了那地方是妓院,而自己还只是个孩子,是万万不能去那种地方的。

    心中暗暗欺骗自己:

    女人,只能影响自己的拔刀速度!

    两姐弟知道江狐是有名的才子,热情高涨情绪激动,说什么也要请少年府上一叙。还说了许许多多和灵祝的事情,说明和师父的关系是极好的,这也是江狐答应过去做客的原因。

    身边不知何时多出几个护卫,还有一人牵来一辆马车,马车金碧辉煌,十分豪华宽敞。车夫拿出一个凳子,竟是玉石制成,晶莹剔透十分奢华。

    看到两姐弟踩上价值千万的玉凳之时,

    江狐心中隐隐疼痛。

    有钱人的世界,就是那么的朴实无华。

    他踩上玉凳之时,小心翼翼生怕踩坏了,如果踩坏了,把自己卖了恐怕也陪不起。

    一路之上,三人坐在马车之中。

    马车极为宽敞,外面金碧辉煌,里面也是珠围翠绕,富丽堂皇。

    炎灵空与炎灵雅叽叽喳喳,好似有说不完的话语,还询问了江狐许多问题。

    比如:“灵祝姐姐是怎么看上你的。”之类的问题。

    江狐尴尬而不失礼貌的一一回复,只觉人生实在无奈。

    看出少年不喜言谈,两人便转移了话题,炎灵空吟唱起江狐所唱过的诗词:野有蔓草。

    诗经的诗词即便在这个世界,也是属于绝美的存在,能流传出去也是不错的,自己可是文科生,存货也多,不用过于担心被人质疑。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炎灵空摇头晃脑,陷入诗词之美不可自拔,宛如自己在荒原之中,遇到一个心仪的女孩,与之相遇相恋相依相守,久久不能平复,回味无穷。

    唱罢,炎灵雅便开始接着唱。

    “悠悠苍天,临其凰鸟......”

    江狐这下又不淡定了,事情真的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啊,为什么要把这两首诗词混为一谈呢?以后还是少谈诗词,否则就会像现在这样,跳入黄河也洗不清了。

    恐怕要以死明志才行。

    王府门庭广阔,比国师府有过之而无不及,门庭前也是旷阔无比,如同一个大院子,空旷且少人,路面都是由大理石铺垫而成,十分整洁干净。

    门前依旧是两只哈士奇模样的神犬,生有三头,面目威严。

    江狐也知道了这神兽的来历,是火潮护国神兽,人称护国公。

    最令人没想到的是,王府门庭屋檐之上,也是有绿油油的玛瑙装饰,在阳光的照耀下,只要有人经过,头上必定绿油油的。

    他发现,高门大户特别喜欢在门口装饰绿玛瑙。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必须带点绿啊,江狐不禁感慨:这或许就是豪门与普通人家的区别吧。

    经过好几个大院,穿过好几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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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终于来到一个花园,院子名为:怡芳园。

    其中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经过小桥流水,穿过水上亭栏,水中鲤鱼肥美,水上荷花盛开,景象十分怡人。水中有一亭,如仙女之姿亭亭玉立于水中。

    炎灵空将江狐请入长亭,亭上桌子已经摆上酒菜,竖琴琵琶列于一旁。

    古代的风雅之气也不过如此了,让人感觉一股空灵之美,如同进入渺渺仙境。

    “三郎快坐,不必拘谨。”

    炎灵空待客之道十分到位,让人感到舒服且不生疏。

    “江公子随便吃,我家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酒菜。”

    炎灵雅也十分顽皮的打趣,如同自家妹子一般,让人感到宾至如归。

    江狐第一次在其他人家中做客,不免有些拘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神情仪态,努力让自己显得怡然自在,大方得体。

    “三郎,今日肯来我王府,真是让府上蓬荜生辉,为兄敬你一杯。”

    江狐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喝完砸吧砸吧嘴,这酒香浓可口,一入腹中竟有助于丹田运气,简直堪比琼浆玉露,让人不禁暗叹好久。

    “这酒......”

    “这酒是皇家专供,普通人可喝不上,三郎非普通人,乃灵祝姐姐之徒,有经天纬地之才,我对三郎一见如故,因此自然要好好招待。”

    江狐听罢抽了抽嘴角,

    一见面就打了自己一顿,也没谁了。

    这抽嘴角的细节也被两人捕捉到了,人分有好多种,有喜欢听夸赞的,也有不喜欢的,在贵族圈子里混久了,自然而然练成了观察细微表情的眼力。

    “弟弟可是又有了知己了,别像花如玉那般,带江狐公子去那种烟花场所,否则就别怪我和灵祝姐姐告状。”

    “哈哈,怎么会,你又不是不了解我,从不去那种地方厮混。”

    两人配合着打了个马虎眼,将前面的尴尬直接略过,还将他们与国师府的关系拉近。

    帝都花坊是火潮最有名气的,也是才子佳人流连之所,是每个男子的最爱,在那里可以纸醉金迷,吟诗作赋,观赏美人献唱献舞。

    如果抱得美人归,也是一桩风雅之事。

    当然,

    火潮也是一个崇尚歌舞诗词的国家,在那里也有不少卖艺不卖身的名妓花魁,专门给客人献唱献舞,诗词曲艺不在话下,歌舞书画样样精通。如果能被这种佳人青睐,得到一夜温存,那就做实才子的名头,也足以传唱整个火潮了。

    许多年轻人就是因为这个才子的虚名,日日贪恋温柔乡,深陷其中而不自知。

    这也是某些势力宣传的效果,而且效果十分明显,花坊生意异常火爆。在这个世界没有其他娱乐项目,除了这些烟花之地有文艺表演,其他地方普通人也看不到,而且修炼本就枯燥,放松的活动十分稀少,不少人都选择了去花坊寻花问柳,放松心境。

    江狐知道花坊是狗马声色之所,竟然在帝都大行其道,不由暗暗咂舌。

    果然还是古人会玩。

    看到少年炎灵空谈起烟花柳巷,才子佳人的风雅之事,表情略微激动,连身旁的炎灵雅也听得津津有味,趁至十分仰慕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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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些花坊之中的花魁,迷恋佳人才子风雅之事,让她心神向往。

    几杯酒下肚,已经微醺,江狐不由念起记忆中的经典语录,劝两人上进:

    “少年之志,当以天之高远,何苦怀恋温柔之乡。燕雀虽小,亦能翱翔天地之间。少年志向当如鸿鹄,朝碧海而暮苍梧也。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自当奋发图强,追虎擒龙,不可寻欢作乐,玩物丧志。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死,名可垂于竹帛也。”

    江狐又喝了一口酒,其香浓可口,让人流连忘返,乐不思蜀。

    两姐弟听罢早已震惊当场,

    他们从未听过如此气势恢宏的文辞,足以惊天动地,让人浑身热血沸腾。此人果真如同传闻那般,拥有经天纬地之才,海天地阔之志,此时心中早已对江狐佩服得五体投地。

    “江兄大才,在下受教。”

    炎灵空羞愧难当,起身一拜。

    他也和花如玉去花坊鬼混过几次,也曾贪恋温柔之乡,直到现在听了这等的文辞,才恍然大悟,如同多读十年之书,令人醍醐灌顶,懊悔不已。

    江狐愣了一下,好像装逼装过头了,赶紧起身扶起少年。

    “灵空贤弟,请起。”

    “江公子实乃大才,小女子也受教了。”

    炎灵雅起身福礼,

    她不得不佩服眼前的这个少年,其才华堪比天高,现在十分后悔在大庭广众之下扇他一巴掌,表情虔诚且十分惭愧抱歉。

    对于花坊之地,她也是略微艳羡。

    其中不乏许多才子佳人的佳话,某某才子一诗摘得花魁一夜相许,某某佳人为了才子魂断花坊......

    但现在,她的想法全完颠覆了。

    “灵雅姐姐,不必如此,快快请起。”

    江狐赶忙制止女孩朝他躬身拜礼,这两位可都是郡王和郡主,自己的确受不起他们的礼节。自己只是照本宣科,是从前世的知识中得来的说辞,只能说献丑,哪里值得两人拜服。

    但话已说出,逼也装完,只能扶起两人,不让他们为了这种事情向自己鞠躬行礼。

    “哈哈哈,说得好!”

    一个浑厚的声音响起,念起了江狐说过的文赋,摇头晃脑深陷其中,辞藻恢弘大气,朗朗上口,让人身临其境,不可自拔。

    “少年之志,当以天之高远,何苦怀恋温柔之乡。燕雀虽小,亦能翱翔天地之间,少年志向当如鸿鹄,朝碧海而暮苍梧也。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岂能郁郁久居人下,自当奋发图强,追虎擒龙,不可寻欢作乐,玩物丧志。玉可碎,而不可改其白,竹可焚,而不可毁其节,身虽死,名可垂于竹帛也。”

    正把酒言欢的三人听罢吓了一跳,赶紧转身,眼前出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

    “好文采,好才华啊!”他点了点头,无比欣慰的笑了。

    “父亲大人!”

    两姐弟赶紧躬身行礼,来人竟然是火潮亲王炎长天。

    传闻炎长天实力不俗,在火潮地位十分尊贵,连国师见了都要行礼拜见,江狐不敢怠慢,躬身拜见:“见过亲王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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