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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这是花姑娘不是东西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盛放漫山遍野,色彩鲜艳红红火火。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和和美美成就家庭。桃花盛放漫山遍野,果实累累又大又甜。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子孙满堂福泽后代。桃花盛放漫山遍野,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家庭美满幸福安康。

    女孩细细品读着。

    她本就冰雪聪明,很快就理解了诗词的蕴意,得到理解也十分准确。

    心中暗暗惊叹这首诗词的绝美,乃至沉浸其中无法自拔,她从未听过如此华美的诗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第一句便惊艳了整个心灵。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

    口中念念有词,随后似乎想到什么,逐渐满脸惊异,然后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少年。

    “这......真是你家大郎做的吗?这还是一首爱情诗。”

    她原本想说:不会是你临场作的吧?

    不过话到嘴边还是说不出口,联想到徒弟从小脑残,怎么可能做得出这种极其奥妙的诗词,趁至怀疑他大郎恐怕也是做不出这等诗词。

    此诗理应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闻!

    看到师父用奇奇怪怪的眼神看自己,江狐不由浑身一颤,他专门挑了一首比较生晦的诗经,没想到师父就是师父,听过一遍全然了解了诗词的含义。

    这就是一首赞美爱情,颂扬婚因的诗词。

    说出去的话泼出去的水!只能硬着头皮继续扯了。

    “徒儿也是听大郎念起过,不知道大郎现在可否安好,大荒危险重重,要知道他只是一个普通人......”

    江狐立马转移话题,思念大郎的话语发自肺腑,面容哀戚,声音悲苦。

    灵祝见徒弟想起大郎,心怀愧疚,那时候她便是耍了点心机,让大郎有能力离家出走,现在看到徒弟如此担心,确实懊悔不已,希望他能好好的活着。

    大郎早在拜师之后,就将两人的身世和盘托出,不留半点秘密。江狐从小脑残的事情也说清楚了,在私下还求过女孩,如果三郎脑残复发,请她帮忙治疗。

    因她正好懂一些治疗脑残的药物,还偷偷给江狐服用。毕竟这是自己的宝贝徒弟,有责任和义务治疗少年的脑残。

    可是江狐对此一无所知。

    自从吃了灵祝给的丹药之后,最近只觉脑袋痒痒的,自己好像是在长脑子,念头也通达了.......

    “......你大郎不会有事的,毕竟这里是火潮,百姓都是善良淳朴的。”看到徒弟满脸凄苦,灵祝轻声安慰,这下彻底偏离了话题,正中江狐下怀。

    可不提便罢了,一提起百姓善良,就让人回想起福来镇,整个小镇的镇民全是凶恶土匪,心中莫名的担心大郎是否安全。

    只希望他莫要和自己一样遇到土匪村。

    看着徒弟凝眉沉思,灵祝也不再多言,细细思考着新得到的诗歌。

    远在数百里之外的江龙鼻子微痒,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看了看大荒的远方,天空中划过一颗闪亮的流星,心中暗暗祈祷:只希望三郎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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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已经是废物一个,只有远离三郎,才能让他没有牵绊,没有包袱。

    江龙已经彻底失去了人生目标,所以,未来的目标也就定下了。

    远离火潮,前往土艮佛国,当个比丘了此残生。

    ......

    火潮文风昌盛,文人雅士最喜诗词,才子佳人沉迷歌赋。可以说现在的火潮,处于一个文化复兴时代。

    灵祝自然也是喜欢诗词歌赋的。

    徒弟所说的诗词,已经成为她最喜爱的诗词了。她从来没听过如此唯美的诗词,不比任何一首现在流行的诗词差,趁至已经不是当前流行的诗词可以比拟的。

    这首诗,完全可以吊打原界的任何一首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花盛放漫山遍野,色彩鲜艳红红火火。如果娶了这个姑娘,和和美美成就家庭......”

    她完全沉浸其中不可自拔,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了喜欢的玩具,爱不释手。

    自己终于解脱了女孩的魔爪,江狐心中暗想,师父之所以能有今天的段位,果真不同常人,学霸和学渣的区别就体现出来了。

    赶了几天的路,江狐发现这里不仅仅有广袤的荒漠,许许多多的的火山,还有诸多古城。

    残垣断壁,风吹雨打,早已残破不堪。

    火潮本就是修行火属性原力的国度,这和火潮的地势有着极大的干系,空气之中弥漫的都是火之原力。

    渐渐走到了人烟之地,偶尔还会遇到小村小镇。

    火潮的水土人情与水门略有不同,吃的偏辣,重口味,爱吃酸,民众十分尚武崇文,性格比较刚烈淳朴。

    这里的地域很热,四季如夏,只有冬天的夜晚较冷,因为炎热的缘故,这里的人们穿的很少,普通民众大多是露胳膊露腿的。

    所以,看到平民百姓的女孩露胳膊露大腿,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记忆之中的水门,吃的比较清淡,民众崇文好武,比较知书达理,女孩的穿着十分保守......

    这个世界的异域风情,使人百看不厌,似乎处处都是风景,处处都值得留念。

    现在已经远离了大荒,这里是茫茫一片草原,偶尔有树木山林,野牛羊群。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马车穿梭在曲径小路之间,偶尔遇到挑担的大叔大婶,背着包裹的匆匆行人,都会好奇的打量一二,还有——穿着暴露的女孩。

    这里的人身上穿的衣服很朴素,简直不能算是衣服,而是一块破布。男性大多都是光着膀子的,丝毫没有影视剧中普通百姓的模样。

    灵祝隔着门帘,都能感觉到徒弟正用火辣的目光,在看着田地里干活的女孩。

    简直臭不要脸,无耻至极。

    “小狐狸,别看了,再看我把你眼珠子挖出来喂狗!”

    江狐缩了缩脖子继续老实赶路,遇上这个师父,简直就是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各种威逼打压加恐吓。

    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对徒弟都那么凶,以后看谁敢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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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谁要是娶了你,一定会痛不欲生。”他小声鼓囊了着。

    “嗯?你在说什么?”

    “我在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路啊,终于好走了,驾!奥利给!”

    对于徒弟时不时爆出来的虎狼之词,灵祝已经见怪不怪了。

    也许是他老家的方言,还有这一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也着实惊艳了女孩。

    心中暗暗惊疑:自己捡来的这个脑残徒弟,文采也是不错的。

    估计是被他大郎熏陶久了,耳濡目染成就了他的才华。

    只可惜,在原师的世界,诗词无用。

    只能聊以慰藉罢了。

    不久终于遇到城门,这里的城墙并不像影视剧的那样高大且威严,看起来反而有些破旧且高低层叠,一格一格的参差不齐,没有那种大气磅礴的气势。

    也许这里是小城的原因。

    城上士兵稀稀落落,拿着长矛和长枪,正极目远眺,时时警惕着外敌来犯。

    火潮边境并不安宁,时有敌军来袭,还有兽潮和土匪等等......

    “影月城,师父,我们到了一座城池。”

    “嗯,知道了,接着!”

    只觉耳边破风之声传来,江狐早已今非昔比,微微侧头,伸手接住飞来的东西,一块金光闪闪的金牌赫然攥在手心。

    定眼一看,是一块大金牌!

    江狐这辈子对钱不感兴趣,现在只想好好修炼,世俗的贪恋只会影响自己的拔刀速度。

    “火潮乃法律严明的城市,进入城市必查身份,若无身份证明必被扣查,此牌在火潮境内,可通行无阻,过去吧。”

    “听起来很厉害的样子,谢谢师父赐牌。”

    高低不平的城墙,如同一个佝偻残败的老人,迎接着来来往往的行人,城上还站着些许士兵,带着大大的斗笠站在阳光底下眺望远望,眼神如同苍鹰般锐利,皮肤也被太阳晒的黝黑。

    马车吱呀吱呀的响,初听有些烦人,听习惯了,也就习惯了。

    不少人好奇的打量着马车,马车得装饰有些华丽,油漆十分光鲜,但上面的少年却邋里邋遢,衣服破旧如同乞丐。

    士兵老远就盯着这辆马车了,少年的凄惨和马车的华丽不成正比,一看便知这辆马车不是他的。

    走进城门,便被士兵拦住了。

    “良民证有吗?交出来给我们看,里面是什么东西!”

    良民证.......

    这是鬼子大队吗?

    江狐竟无言以对,还有这句里面是什么东西?让人有些忍俊不禁,里面不是东西——

    “里面是花姑娘,她不是东西。”

    前面这句花姑娘虽然是赞美之意,但是后面这句不是东西,就是一句骂人的话语,万万没想到徒弟竟然拐着弯骂师父,简直活腻歪了!

    灵祝顿时血压急速飙升,但这里是城门,不好在这里教徒弟做人。

    “咳咳!”

    最终还是压下了心中的怒火,咳嗽一声,算是提醒少年人,好自为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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