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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绝品兽道

    野谷!

    怪不得。

    看到草窝的最初,轩辕承烈就对何大玉隐匿在这片空地的用意产生了怀疑。

    乌奇山是石山,深山之中,崎岖之下,少有几处平坦的肥沃土地,而何大玉藏身的这处,怕是山中最大的一块,足足有二三十步宽,三十几步长。

    这么大的一块平坦,因为地貌的缘故,很容易会被误认是有人逃入深山后耕作的土地。

    毕竟,斡图达鲁人与大赵间十几年的战乱中,寻求一块安稳的活命之所,已经是北方逃民最大的愿望。

    南渡长江是一个选择,但那都是有钱人或者是身体强壮者的逃路,没有气力的,很多就钻进了深山,在偏僻角落中,苟且着,直到死去。

    尽管,艰难的日子,让他们一天天后悔,为什么要活着。

    这样一群人,是双方军马的最爱,强壮的可以掳做了奴隶,老幼的,可以杀了取乐,何况,其中还有些年轻的女子,可以尽情戏耍了,松懈了战事中的紧张,缓解了厮杀后喷张的血气。

    因此,大赵的军卒也好,斡图达鲁的斥候也罢,见到这样一处地形后,无论抱着怎样的目的,都会前来查看。

    对一个背叛了双方的逃亡者来说,何大玉选择这样一处地形作为藏身养伤之地,就不仅仅是冒险那么的简单,说是在故意寻死也不为过。

    不过,挖掘坟墓的时候,用断刀铲除了空地上的积雪,看到雪下被割断的草茎,轩辕承烈就有所明白。

    待埋葬了何大玉,再次检视这一片空地上,有了更多的发现之后,轩辕承烈的心中,可不仅仅是欣喜那么简单了。

    雪地上,深深浅浅,布满了凌乱的爪痕,几处被扒开后露出的泥土中,零散着几粒秕子颗粒,而且,零落的十几撮粪便还未冻硬,软软的,很湿润,分明是早晨留下的痕迹。

    这是一片野谷地,是野鸡和飞禽的觅食之地。

    自己在深山中兜转了两天,终于找到了伏杀野鸡的理想处所。

    想来,那个何大玉也是精通狩猎的,逃到这里以后,面对着这一片野谷地,也知道了自己寻到了一处养伤的好地方。

    毕竟,腿上已经溃烂的伤口,不容许他四下游走,到处寻找猎物,坐在草窝里,只凭着一张弓箭,早晚间,就会有觅食的野鸡等各类禽鸟源源不断飞来这里,主动送上前来做了食物。

    况且,若是赵军军士前来探查,正好就有了回转故乡的机会。

    不愧曾做过斡狗子的金雕长,斥候中的拔尖人物,一块空地,竟被他用到了极致。

    何大玉搭建的藏身处也精妙的紧。

    将树干歪斜在陡坡上,夹出坐卧的空间,一丛丛灌木枯枝塞进树干之间后,用枯叶和枯草填补了空隙,再放上石头、枯树等重物,压住了那些容易被风吹走的零碎。

    这样一个草窝,有巨石和陡坡遮挡了北来的寒风,有厚厚的枯叶枯草保暖,有灌木丛遮蔽,晴朗的日子,还有阳光的照射。

    暖和,隐蔽,也安全。

    小心撕扯了羽毛,放到备好的袋子里,熬煮了害了何大玉性命的野鸡,吃过后,脱了鞋袜,放到草窝外,晾晒掉其中的雪水和汗湿,躺到狼皮褥子上,盖了羊皮袍子,点燃那个铜制的手炉,放到了身边,琢磨着草窝的一处处精思妙想,等着傍晚野鸡出来寻食的时候,肚饱身暖的轩辕承烈居然睡着了。

    而且,醒来之后,尽管身处正月的雪野中,身上居然没有寒冷的感觉,甚至,额头还泌出微微的汗意。

    扒开遮挡着草窝入口的枝杈,探出头,取回鞋袜的时候,轩辕承烈看向了两步外雪地上画出的圆形。

    圆心处,立着的木棍,影子比本身长了三倍有余,落在了东北偏近正东的方向,看看太阳,已经越过了正南,歪向了西边树林的枝梢。

    未时将尽,临近哺时,快到了野鸡进食的时间。

    按照风不破教授的办法,判断过时间,轩辕承烈缩回了脑袋,摇动着,驱走酣睡后的混沌,打起了精神,开始了狩猎的准备。

    腹中又有了饥饿的感觉。

    鸡汤已经凉了,不过,却不敢用火热了,草窝里只能容的下一个人,窄小,用材还都是易燃的草木,点燃后,只怕鸡汤没热好,草窝却变成了一根硕大的火炬。

    也不敢在野地里生火,没有风,枯枝燃烧之后的味道不会很快散去,那些前来寻食的野鸡,闻到了味道,怕是不肯轻易近前了。

    轩辕承烈只能忍住了肚子里的焦灼,将鸡汤含在嘴里,用口中的温度温暖了,待一口口冰凉有了暖意,才吞到肚子里。

    手炉也塞进怀里,隔着小衣,放到下腹的位置,暖着感觉到一串冰凉快速滑落的肠胃。

    风叔说过的,野地里生活,最怕的是坏了肚子,一旦出了那样的问题,消耗的体力没办法及时补充,人不死,也会丢了半条命。

    风叔用的猎弩上弦就是麻烦,他自己仗着臂力强劲,一根弩弦上的轻松,自己身小力弱,即便使足了全身的气力,也只能将一张臂张弩,变成了蹶张弩。

    回去以后该想想办法,做一个器具,让上弦变得轻省些。

    思想着,坐下了,抓了猎弩,轩辕承烈手脚用力,身子尽力伸展,几近躺平的状态下,才听到机括锁定弩弦的那声轻响。

    摆正一大一小另外两架猎弩,又试验了几次,觉得已经能够最快速度的取过来施放了,轩辕承烈端起了放在脚边的小弩。

    口中,吹响了桃核磨成的野鸡哨子。

    这还是风叔刚到家中做护卫的时候教自己做的,真没想到,一个没用的桃核,用石头打磨后,戳出两个小孔,居然能模仿了母野鸡求偶的声音。

    可惜,这些生活的本事没有教授自己多少,只是一味的逼迫着习练武艺,打熬身体。

    要是这种本事多教些,自己哪能对着家中的艰难束手无策,只能狠心看着风叔硬挺着病体,看着茗娘日夜织布不肯歇息。

    今天是正月十七,出来两天了,也不知道自己走前用三只野鸡换的那三斤小米还剩下多少。

    大半,还会剩下许多。

    风叔没有受伤之前,家里没有这么难熬的时候,那对没有血缘的男女亲近就节衣缩食,把粮食省给了自己。受伤以后,没了打柴这项收入,他们就越发的节俭,风叔伤了以后,一天只吃一碗稀粥,茗娘甚至连一碗都吃不完,都是拿汤水在糊弄着。

    现在,自己偷偷离开绿安,跑进山里,尽管留了书信,但是风叔和茗娘注定不会如自己所愿,任由着自己在山中捕猎,担忧之下,他们只怕连饭都不会做了。

    那两个好人,一个有养育之恩,一个有教诲之情,比别人家的父母好了很多,十四年了,都没打一下自己,犯了错,茗娘只会哭泣,风叔也只会逼着自己多练几次武艺套路。

    他们心里都把自己当做了儿子,比亲生的还亲,可是什么时候能在口中也让自己做了他们的儿子。

    茗娘已经允许自己称呼她娘了,虽然前面缀着一个茗字,叫起来很是别扭,但总归接受了自己的改口。

    风叔呢,什么时候能允许自己叫他爹呢。

    他的精囊受了伤,不会再有子女了,能给他养老送终的,眼下看来,只有自己了,难不成,等他百年之后,自己给他出殡送葬的时候,穿了孝子装束,披麻戴孝,还要叫着风叔吧。

    都是这个劳什子的勋贵身份害的。

    祖上为国立有战功,得了勋贵爵位那是应当应得,可是自己呢,白捡了这么个麻烦,当不得饭吃,当不得衣穿,也换不来汤药钱,还把本该是亲亲热热的一家人,硬生生区别成了三个。

    慈母,护卫,再加上自己这个没成年的主子。

    茗娘说爷爷曾经做过川黔中路兵马提调,手下管着几十万军兵,可是怎么死了之后没留下一点钱财呢,搞得家里连二三十两的汤药钱都拿不出来。

    李明德他爹,不过就是个下县的绿安县令,七品下阶的品级,春节前还收了几近八百两的年礼。

    若是在如意楼那里得不到风叔治病的汤药钱,自己是不是该把给那些珍珠和金银铜钱挖出来呢。

    取走全部有些贪心,只拿走一部分,够了风叔的诊金就好。

    别,还是等等吧,大不了,真正难熬的时候,再进一趟山里。

    心里闪动着各样的念头,嘴中断续的吹着野鸡哨子,轩辕承烈眼睛观察着树林里的动静,猎弩的望山瞄向了撒了小米的雪地。

    尽管知道野鸡们必然会到眼前的这一片空地中觅食,但是一阵等待之后,轩辕承烈还是有些忍不住心中的焦急,有几次,野鸡哨子竟然是连续吹响了,而不是按照风不破教授的,扮成这个时节求欢母野鸡的叫声时,哨响之间,至少要停顿三五息。

    有些急了。

    毕竟还是初春,刚刚到了交配的季节,野鸡们只是刚刚有了发情的苗头,哨响不能吹得太过连续,只有到了晚春时候,那些急于繁衍后代的母野鸡才会叫得绵密。

    正懊悔着,还好,有早早发了性子的无脑傻缺出来送死了。

    一只野鸡从树林中飞了出来,飞行了十几步后,翅膀便承受不住比寻常野鸡大出两三分的身子,是一只他期待的成年雄性,而且要壮硕许多,正是野鸡中的上品,长长的尾翎,翠绿的脖颈,一片的鲜亮。

    那野鸡落到了地上,毫不停顿,颠着脚步,半张着翅膀,径直循着轩辕承烈口中的哨响,在一片洁白中跑的欢快。

    近到十几步外,见了雪地上散落的小米,吃饱的想法战胜了交配的欲望,野鸡止住了奔跑,径直扑向了金黄的诱惑,啄食起来。

    就是此际。

    扣动弩机,一尺长的弩箭迅疾飞出,强劲的弩力,锋锐的弩尖,竟把野鸡的胸腹穿了个通透。

    野鸡痛叫起来,原本就粗沙的嗓音,连绵的叫着,愈发刺耳。

    身子窜蹦着,野鸡拼力挣扎,试图逃回林中,只是那一弩该是射中了它的要害,仅仅跑出十几步,便就摔到在地。

    虽然自家的弩法得过风不破的夸赞,但是轩辕承烈却没想过第一次捕杀猎物,就会射中目标,一阵得意在心底轻快闪过。

    眼见着野鸡仆倒处已经临近小弩最远的射程,生怕是那倒霉蛋在装死,轩辕承烈放下空了的小弩,拎起风不破平日里使用的猎弩,端平了,做好补射的准备。

    怕惊扰了后续送死的傻缺,正想拨开草窝入口的树枝,出去捡拾起野鸡,抬起眼帘的瞬间,远远的,一片灰白颜色的林中,陡然窜出一团红色,落进了眼底。

    看着流星闪电一般飞快掠近的火红,轩辕承烈心头闪过了欣喜。

    是赤狐。

    风叔的药钱有着落了。

    两年前,曾经有人在山中捕猎过一头赤狐,毛色驳杂,还是刚成年的小狐,一双毛尾只有成人拳头粗细,脑袋也被捣碎了,大半个头部的皮毛只能扔了了事,即便如此,那头幼狐也卖了三两半的银子。

    而眼前这头赤狐,毛色整齐,只有一两处不显眼的杂色,一尺有余几近两尺的身形,明显是成年的狐狸,一双毛尾足足有成人小腿粗细,毛茸茸的,只在奔行时垂向了地面。

    这样一头上等毛色的狐狸,若是射中了眼睛,不伤皮毛,落下一张完整的皮子,至少也值三五十两以上的银子。

    轩辕承烈心中,用金银珍珠给何大玉殉葬生出的懊悔一扫而光。

    赤狐该是在觅食时被哀叫声吸引了,一路的迅疾,奔行到近前以后,野鸡身上长长的弩箭引起了它的戒心。

    停了脚步,一张由宽陡窄的诡异长脸四处扫望。

    急急收住了欲要钻出草窝的身子,轩辕承烈半蹲着,慢慢的举起猎弩,瞄向赤狐,寻找射中眼睛的机会。

    猎弩弩身是榉木所制,坚硬且沉重,弩臂虽是杉木,轻韧些,但是为了增强弩力,制作时刻意加长了许多,一张猎弩的射程,几乎与军中用的强弩不遑多让。

    轩辕承烈身形瘦小,臂力较弱,悬空端着猎弩,愈发觉得沉重,望山连连晃动,几次套住了赤狐的眼睛位置,但又很快脱落了。

    赤狐似乎觉察出不妥,但又不肯轻易撇掉眼前的食物,立了十几息的时间后,猛然扑向野鸡,叼起来,转身就向树林的方向窜去。

    虽然心疼射中后赤狐的皮毛受了损害,但是轩辕承烈更担心到手的银子就如此飞了。

    就在赤狐刚刚窜蹦起来的一瞬,他扣动了弩机。

    弩箭飞去的锐响由近及远,一星冷芒消失处,赤狐一个翻滚,摔了在地,爬起来后,连落在地上的野鸡也不要了,蹒跚着向树林里奔去。

    射中了后腿。

    长长的弩箭穿透了右后的大腿,从左腹下穿了出来,落日光芒的照射下,精铁打制的弩尖现出与积雪一般的银亮,在一团火红中时隐时现。

    这弩有个借力的依托就好了,自家可是瞄向了赤狐的脑袋,那样,那个畜生就跑不掉了。

    轩辕承烈遗憾着,收拢起隐蔽处的一干器具,装入背篓之中。

    如何借力呢。

    多生了一只手就好了,那样可以帮衬着,把握住弩身的后部,平稳了弩身。

    后部……

    枪术起手的招式中,可是有单手执枪的挟枪法的,那是靠着人上臂与腋下的夹持,若是将弩身延长,把肩膀再做一处借力,用以依托呢……

    回去试试。

    自己早就该想到,也不是以往没有偷过猎弩施放,怎么那时候就没有这样的觉悟呢。

    不管了,还是追赤狐吧,那畜生伤了后腿,又穿破了肚子,总是跑不太远。

    仔细辨别着雪地上的狐狸足迹,而且还有星星点点的血迹在做着提示,半个时辰后,太阳没了踪影,西天只剩下一片红亮的晚霞时,轩辕承烈终于在一堆乱石旁看到了赤狐的尸体。

    赤狐死在了一条峡谷之中,一堆乱石的旁边,半截身子掩在一丛枯败的灌木中,只露出腰腹以后的小半截,皑皑白雪堆叠后,纷乱生长的枝杈,掩盖了头部以下的大半。

    怎么会有这么多野兽的蹄印。

    身前身后,满是野兽们留下的印痕,雪地上的一片光洁中,竟然被践踏出了一条明显的小路。

    这是獾子……

    这是貉子……

    这是狐狸的,不过,不是死去的赤狐,是其他的狐狸……

    太多了,有些辨不清。

    怎么都要钻进灌木丛里去呢。

    拖出赤狐的尸体,放进背篓,轩辕承烈看向蹄印消失的那丛灌木。

    由乱石的边缘向左看去,一丛丛灌木盘根错节,连绵了整个沟底,望向远处,也是一片的绵密,可以想见春日以后的密不透风。

    唯独赤狐钻入的这丛,不足两尺宽的几丛,上面繁密,下半截却是稀疏凌乱。

    有兽毛。

    微风吹过,枝杈上的一丝晃动引起了轩辕承烈的注意,晶亮,有着金属的光泽,小心摘取了那撮兽毛,虽然辨不出是何种禽兽所留,但是明显不是赤狐所有,赤狐脖子的杂毛是灰褐色的,没有灰白的颜色。

    趴伏在地,望向稀疏的内里,一片黑暗,深不可及一般,全不是旁边灌木丛中那样,一眼就可以透过外层的枯枝,看到里面的交错攀结。

    将猎叉的尾端探向空洞的深处,初时有些凌乱的枝杈在拦阻,之后却是一路的通畅。

    擦着了火镰,点燃了火绒,折过一支灌木细枝,烧着以后吹熄了火苗,将只有暗火的细枝伸了进去,仅仅半尺,连小臂都没没入,一股焦味便浓浓传来。

    那是灌木枝杈挂扯下小兽的毛发,被暗火燎到后的味道。

    是兽道。

    灌木丛下,是一条通道。

    轩辕承烈心中一阵狂喜,老天真是眷顾,居然让自己找到了传说中的绝品兽道。  21483/10829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