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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曲终人散

    全诗一出,朱稷毫无意义的夺下了诗魁。

    “嘻嘻.....”

    在回去的路上,玉麝想起朱稷一诗将众人镇的呆若木鸡,七晕八素的样子就笑弯了腰。

    揉揉玉麝的小脑袋,将她的发髻揉乱。笑道:“好了,有这么好笑嘛。”

    玉麝摇摇螓首,摆脱朱稷可恶的大手。皱着鼻子道:“就是好笑嘛。”

    “开始时,那些人趾高气昂,咄咄逼人的样子简直气死我了。要不是朱春他们拦着,我早就将他们从窗户丢出去了。”玉麝气哼哼道,说着还不满的瞪了朱春一眼。

    朱春一缩脖子,这位姑奶奶可惹不起。

    赞许的看了朱春一眼,对朱春的作为表示认可。

    收到少爷的认可,朱春便感到了值了,就是事后被玉麝小姐报复也感到心甘情愿。

    听着玉麝的话,朱稷眼中也浮现出感动之色。

    “幸亏你没动手,不然你的身份泄露了,我们就要躲进大山中过一生了。”

    玉麝不好意思的吐吐舌头,笑嘻嘻道:“人家这不是气愤嘛。”

    “还是稷哥哥厉害,一首咏春诗直接让他们闭嘴,尤其看他们一个个跟个呆头鹅似的,别提多有趣了。”说着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想起刚才的景象朱稷也忍不住露出了笑容,泥人还有三分火气呢,无缘无故的被人针对以朱稷的脾气也忍不住有些无名怒火。

    尤其是朱稷这种要脸的人来说最看重的就是名声,连圣人都能为了面皮掀起三界大战,何况朱稷乎。

    朱稷平生两大爱好,一好口腹之欲,二好人前显圣。

    平生最欣赏就是诸葛先生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那种潇洒的姿态。

    想起今晚的表现朱稷十分的满意,尤其是最后学正大人的配合,更是过足人前显圣的瘾。

    等那铜山学子读完之后,学正大人迫不及待从座位走下来到朱稷身旁,将那写着咏春的宣纸直接夺在手中,仔细的关窍。

    迫不及待的做出了点评,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

    朱稷在一旁听着不住的点头,这学正还是有点学时的,将这首诗点评的入木三分,丝毫不差。和前世那些书评家,对于这首诗的赏析相差无几。

    在场的其他学子同样听得不住点头,他们只知道这首诗词写的好,具体好在哪里让他们说也说不出来。此时听到学正大人的分析,终于明白自己和朱稷只见的差距,但也收货不菲。

    在场的学子均有收货,唯有那铜山学子显得有些尴尬。

    他们此举可以说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不仅没能将朱稷当做垫脚石,踩着朱稷上位,反而给朱稷样了名。

    相信今晚之后,朱稷的文名定会传遍整个府城。而伴随朱稷才名传播的就是铜山学子的笑话。

    他们倒不是没想过污蔑朱稷是在找抢手,是抄袭他人的诗词。

    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愚蠢的想法,在场的人没有傻子,这首诗和外面的景色交相辉映,明显就是即兴创作。

    想起朱稷信誓旦旦的说自己不善诗词,那铜山学子就恨得牙痒痒,这还不善诗词。

    不善诗词就能做出这种流传千古的名作,要是擅长诗词的话,还不得上天啊。

    看着朱稷的那张帅脸,铜山学子恨不得将那可恶笑脸打烂。

    而后学正大人给了铜山学子致命一击,脸上露出满足的微笑。

    “而且还有一点......”说着学正大人将这首诗词放到桌案上,从怀中掏出印信向着咏春一盖。

    只见咏春相面出现肉眼可见的七彩气柱,拇指粗细,高达一尺。

    “嘎嘎吱吱!”桌案发出不看重负的声音,‘噗通’一声直接散架。

    “斯...”场中学子倒吸了口凉气。

    范姓学子指着塌陷的桌案,扭头看着杨姓学子结结巴巴道:“这莫不是传说中的...”

    杨姓学子也有些失神的看着落在地上依旧一尘不染的宣纸,呢喃道:“没错,这就是传说中的才气,以及传说中的诗成镇国,一纸千金。”

    “才气!!!”范姓学子扭头震惊的看着朱稷。

    其他的学子也都是一个像,个个扭头看向朱稷,形似跟着太阳跑的向日葵。

    随后看着朱稷的目光充满了羡慕之色,才气意味着什么他们太明白。才气是儒修的标志,意味着朱稷真是踏足儒修的道路,已经甩开了还不知道儒修门在那里的人十万八千里。

    而且还做出了一首镇国诗,单凭此时朱稷就能在名留青史。

    自此朱稷一凭借着堂皇的实力将阴谋一举击碎,脱身而出。

    其中一个举人老爷趁着学正大人的不注意,直接将咏春在地上捡起,口中吟道:“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就像闪现似的,几个闪烁消失不见。

    空中留下话音:“哈哈哈,朱稷小友,这首诗词就赠与在下了,来日定上门拜访,给予厚报。”

    “杨姓老贼,留下诗词。咏春原稿就是放也应该放在我府学院,增加县府的文化之气。”学正大人脸色一变,刚才只顾着显摆了,一个没注意就被姓杨的钻了空子。

    这可是镇国诗啊,可以当做传家宝的存在。于是冲着众人高声道:“此次文会诗词魁首朱稷是也。”然后冲着朱稷道:“贤侄放心,我定会将诗稿追回。”说完直接追着口中的杨姓老贼而去。

    另外一位范姓举人冲着朱稷点点头,也跟在两人的身后追击而去。

    杨范两人对视一眼,对自家长辈的行为感到丢脸。

    但杨姓男子心中暗喜,镇国诗原稿啊,只听说没见过。没想到今天有幸见到这传说中的景象,更值得庆祝的是这手稿很可能落在自家手中。

    其他的学子目睹了眼中的大人物你争我抢的局面,心中艳羡。

    纷纷上前向朱稷是好,打算在朱稷面前混个脸熟。

    人就是这样,差距不大的时候,还会生气比较之心。当差距大到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时候,不会再有嫉妒之心,有的只是仰慕还追捧。

    要说场中最高兴的是谁,当然是安南县学子啊。朱稷可是为安南县挣了脸啊,看谁还敢说安南县文教不兴,这届取得童生功名的机会大大增加啊,他们安能不高兴。

    于是安南学子纷纷围上来恭贺,将想拉关系的其他县学子挤到了一边。

    尤其是钱胖子,舔着个肚子,洋洋得意的站在圈外,逢人就说自己是朱稷的好友。引起众人的惊呼和羡慕,整的好像是他取得文会的魁首似的。

    最终引起了玉麝的不满,冲着钱胖子道:“够了,没见表哥都没说什么嘛。”

    钱胖子这才消停,舔着脸笑道:“我这不是为公子拉些关系嘛。我知道公子不喜欢这个,但公子胸有大志,到时候在士林之中没有人摇旗呐喊怎么能行。”

    玉麝歪着头想了想,翻了个白眼。“那你也要注意,不要什么人都收,败坏了表哥的名声给我可饶不了你。”

    “放心吧,表小姐。我老钱知道分寸的。”钱胖子将胸脯敲得震天响,而后钻进人群虚以为蛇去了。

    朱稷一直留意着这边的动静,看着钱复的表现心中满意。自己要注重身份,不能亲自下场。有着钱胖子帮自己打点确实方便很多,不得不说有的人就是和做这个。

    就说这钱胖子吧,简直就是有社交牛逼症。见到谁都能聊到一块去,笑呵呵的一点不让人反感。

    扭头看了眼宁辰,朱稷摇摇头。宁辰这人虽然是个君子,在这方面就不如钱复放的开。不过以后定会是个好官,或者是个好老师。

    堂中热闹的场景同样感染了铜山学子,在好友的劝说下厚着脸皮向朱稷道歉。

    朱稷也大方的选择了原谅。

    “毕竟是同乡,以后说不定就是同年,后面的日子还长着,出门在外定要香狐照应着。”

    这个世界乡土情结还是很浓郁的,出门在外时,难免有为难招窄的时候,这时候要是遇见一个老乡,那真是豁出命去也要帮你。

    铜山学子被朱稷大度的行为感到惭愧,自罚三杯以示赔罪。

    最后宾主尽欢,一场文会举办的十分成功。

    繁华的尽头是宁静,再热闹的聚会也有曲终人散的时候。

    只不过朱稷的传说却随着参会人员的口口相传传播开来,声名远播。

    看着迈着欢快的步伐蹦蹦跳跳的跑在前面的玉麝,朱稷忍不住露出轻松的笑容。

    自从打算进入仕途的那天起,朱稷就没想再过安安稳稳的日子。他选择的这条路注定充满了阻力,从历史可知就在相同文化背景的下的改革都充满着阻力,更不要说朱稷带来的新思想,新文化。

    文化的碰撞和思想的碰撞才是最可怕的。哥白尼就是否定了地心说就被当做异端绞死在刑场,拜月教主就是为了证明地球是圆的就被打成了大反派。

    可想而知,朱稷未来阻力是多么强大,这也是在志强他一直隐藏自己名声的原因。因为他知晓,一旦踏入旋涡,平静的日子将不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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