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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香狐

    话说朱稷看见父亲面色发黑的站在自己面前,暗道,“坏了,不知不觉中把前世的习惯带过来了,父亲他们没见过葱,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怕是担心自己乱吃东西吃坏身体吧。”

    至于这葱是哪来的,当然是朱稷的神灵身岷元在卧牛山找到的。记得前两年,岷元修炼日久,有些烦闷,便出来逛了逛。走着走着,到一片宽阔之地,中间有一条溪水潺潺流过,朱稷见景色不错,便打算上前看看。还未走几步,突然文件一股熟悉的味道,低头一看“啊,这不是野山葱吗!”岷元心中喜悦,也不闲逛了,直接施展神力,将这片山葱移栽道自己的神域中,悉心栽培。

    朱稷醒来后,吃了几顿饭,总是觉得少了一些滋味。仔细一想,原来少了大葱这种香料,话说葱姜蒜被称为天地原香。身为山东人的朱稷尤其喜爱葱,于是通过神魂传信与红菱,让这个小萝莉给送来。虽然在红菱心里,岷元和朱稷是两个人,但是也将朱稷当做了二老爷。二老爷有命令自然不能不听。

    是以朱稷今天才能吃到葱这种食物,只是一时高兴,忘记了跟父亲和大哥说一下。

    这是朱父沉声开口“稷儿,这是何物?你怎么能乱吃东西,吃坏了身子怎么办?”

    朱稷没有立马回答父亲的问题,而是转身伸出小胳膊将小背篓拿过来,从其中取出几根小葱来,递给父亲和大哥,待二人接过。朱稷才说“父亲,这时山神师兄给我的宝贝,常吃可以防止生病。”

    其实朱稷说的不错,大葱富含各种维生素,多吃确实可以防止风寒感冒等病。

    朱父一听大是惊讶,低头看着手中的之物,开口道“这竟是山神所赠之物。”大哥朱英也满是好奇的打量着手中的物件。

    这时朱稷又说道“父亲,大哥,这种名叫葱的植物,不仅可以药用,还可当做食物吃哦,而且味道还不错呢。”

    朱稷极力推崇,怂恿道:“父亲、大哥,你们尝一下试试。”

    朱稷之所以这样,突然想到一条发财的路子,那就是种植大葱。不仅可以当做蔬菜,而且还是一味重要的调味品。但是要实现目的,就要大量的种植,这就需要父亲的配合了。要知道这时代土地宝贵,粮食产量很低,要是浪费土地去种植这种人们没中过的东西,不要说父亲不会答应,就是答应了,村里的其他人也会说闲话的。

    朱父和大哥一听是山神赐予的食物,也没有犹豫,直接学刚刚朱稷的方法,将葱卷到饼中,“吭哧——”咬了一大口,一咀嚼,顿时一股从没尝过滋味弥漫到的整个口腔。两人眼前一亮,朱父还在慢慢体味,另一边朱英已经三口两口的整张饼都下肚了。

    随后拿出水来喝了两口赞叹道,“真是太好吃了!”

    朱父听见儿子的话,下意识的点点头,随后低头看向小儿子,刚想说什么。只见小儿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不对。是眼巴巴的看着自己手中的饼。尴尬的笑了笑,赶紧将手中的饼还给朱稷。

    朱稷接过来,赶紧大口的吃起来,刚刚见二人吃的香,觉得更饿了。朱稷正吃着呢,这时朱父笑眯眯的问道“稷儿,这...对,叫葱的东西,你那里还有吗?”

    “嗯,还有一些,怎么了父亲?”朱稷随口应道。

    “这种东西如此美味,我们都吃过了,但是你娘亲还没尝过,所以...”朱父搓了搓手没有往下说,意思不言而喻。

    朱稷一听,顿感惭愧。亏父母对自己这么好,有好东西竟然想不到第一时间孝敬父母,真是不该。

    赶紧点头应道“有的,爹爹,在卧牛山里有一大片呢。而且我听山神师兄说,这葱还容易栽培呢”

    朱父听了前半句,放下心来,又听到朱稷说易于栽培,顿时心中一动,不得不说我们民族对吃这件事还是非常愿意尝试和研究的。至于大哥朱英一听后面还有的吃,正在一旁傻笑呢,那还有别的心思。

    朱稷心思通透,一看就知道父亲动了心,顿时放松下来,暗道省了自己的劝说。

    不提朱父的心思,吃饱喝足的朱稷这时也回复了活力。人有三急,朱稷忽然有了尿意,就对朱父说道“父亲,我尿急,先去撒个尿。”

    正在寻思种植山葱这件事情可行性的朱父摆了摆手道“去吧、去吧,不要走远了。英儿你陪着弟弟去一下。”

    朱稷看着大哥还在喝水,连忙摆摆手拒绝道“不用了,大哥,我去去就来。”

    说完,没等父亲和大哥说话,直接迈着小短腿跑进树林,一溜烟不见了。大哥放下水后,发现找不见弟弟,摇摇头又坐下了,毕竟朱英年纪不大,走了这么长的路也是很累,抓紧时间坐下休息。

    “哗——”朱稷浑身一个机灵,感觉浑身舒适,抖了抖提上了裤子。“呼——”长出一口气,口中说了句“巴适...”

    朱稷转身就准备离开,朝着来时的的方向返回。只是刚走两步朱稷就感到身后不远处有声音。驻足仔细倾听,只闻‘嘤嘤嘤...’的声音在不远处传来。

    “嘤嘤怪???”朱稷迷惑,随后小心翼翼的朝着声音发出的的方向走去。

    “嗯...”朱稷摸着下巴“声音是从这里传来的,没错。”随后拨开眼前的草丛,只见一只毛茸茸白色物体躺在那里,好像一团白雪。随后朱稷小心的将其抱了起来,仔细一瞧,原来是只小狐狸。什么品种朱稷也不清楚,前世朱稷也没见过几次狐狸,那里分得清种类。

    这只狐狸不大,加上尾巴只有朱稷的胳膊那么长。而尾巴足足占了小狐狸身长的三分之二。浑身雪白,尾巴从身下穿过,被四条小爪子牢牢抱紧,只是右后腿受了伤,带着点点血迹,如一朵朵梅花飘落在雪中。眼睛紧紧的闭着,湿润的小鼻子不时发出‘嘤嘤’的低鸣,小小的身子不时的轻颤,好像在忍受受着什么痛苦。

    朱稷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只小狐狸,前世他就非常喜欢小动物,对于狐狸这种充满着灵性的精灵自然动过心思,只是四弟王彦劝说道,说狐狸虽然聪明,但是味道比较大。再者朱稷没有碰见白色的狐狸,就放弃了这个想法。

    朱稷将小狐狸轻轻抬高,放到鼻子下面嗅了一下,哪里想到不仅没闻到刺激的味道,还有一股似有似无的清香跑到了鼻腔之中,使人头脑清明。顿时打定主意,要把这只小狐狸收养。相见就是缘分,朱稷也舍不得将受伤的小狐狸抛在荒郊野外的不管,万一来个猛兽便不好了。这样既救了一条性命,也圆了前世的一个梦想。

    随后朱稷抱着小狐狸走出树林,原路返回.....  20062/10719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