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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是我们

    赵治听了陈迹的话,发现陈迹一点就透。更加确定心中想法,便愈加满意。

    可他满意,陈迹却是不爽的很。

    “再明白又能如何,还不是要化为一抔黄土。”

    陈迹嘲讽了一句,拿起桌上的肉排来啃。

    如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他也没反抗的能力,吃好喝好就是了。

    “言痕兄言重了,你是有大本事的人,不该就此埋没。我帐下还缺个书记官,言痕兄可愿屈就?若是不愿也无妨,赵治愿意和你交个朋友。”

    “校尉此言何意,又不杀在下了?”

    “言痕兄可是折煞某了,一时戏言罢了,杀了你又无功劳,还枉造杀孽。”

    “校尉还真是一点都不客气!你因何断定我有本事。不怕校尉笑话,在下连书都没读过多少,怕是有负校尉所期了。”

    “只是某心中直觉罢了。你的一番说辞,细细想来,漏洞颇多。

    你说被贼寇要求做活,手上却无任何做完活留下的痕迹,就算再不济也应是沾满污垢的,但却是白净如常。

    按你的话说,你是在做活的时候跑出来的,那可没机会净手。

    光是这点,虽然说来有些牵强,但你可能解释?

    故我心中猜测,这大火和你脱不了干系,若是猜测有误,还请多担待。

    不过你是土匪的肉票,这我倒是信了。就你身上穿的料子,那群土匪可穿不起。这样好的绢帛,就是我家中都少见。

    不仅如此,明知自己要死,却面色依旧,从容淡定,甚至在此愉快地吃肉喝酒,光是这份心性,便是世所罕见。

    其实到底发生了何事,我也不在意。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结识了言痕兄。

    到了像我等这般世家的层次,朋友,尤其是有能力的朋友可太重要了。

    若是言痕兄不嫌弃我这里位卑权小,暂且栖身,待日后有机会,定能重振家族。

    言痕兄意下如何?”

    赵治是好一番言语,当真是振聋发聩。

    “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陈迹听了赵治的长篇大论,以及他的再三邀请,便想着同意此事。

    毕竟一来没地方去,人生地不熟的,有人养着也不错;

    二来谁知道这厮会不会真放他走,万一他不同意,让这厮以为不给面子,一怒之下砍了他,那就不美了。

    能活,没人真的会想死。接不接受死亡,和找不找死是两码事。

    “哈哈!好!来,言痕再饮此杯!”

    “校尉请!恕迹唐突,敢问校尉家中是何家世,年纪轻轻便身居高位。说来惭愧,迹与校尉年纪相仿,如今还要寄人篱下。”

    “也不算啥,家中老父在明阳郡做官罢了。”

    “迹冒昧,令尊这官,不小吧?”

    “不大不大,明阳太守而已。”

    ……

    陈迹坐在搬运军需的小车上,揉了揉再一次宿醉的脑袋。

    这是次日下午,大军已经启程回去了。

    汉荡山的火在上午的时候就熄了,方圆数里都成了光秃秃一片,山上的小溪也干涸了。这一片儿,要想恢复先前生机,不知要等到猴年马月去了。

    官军上山打扫了一下已经成灰的柳叶寨,看见了几百具人型黑炭,确信贼寇死得差不多了,便收拾了一下,满载胜利而归了。

    而他不会骑马,现学也来不及,只能坐在驮运军资的马车上了。

    赵治知道陈迹不会骑马,还愣了一会儿。

    骑马不是世家必修课吗?难道他猜错了?陈迹的家世很一般?

    对此,陈迹解释他自小惫懒得很,身体也不好,所以未曾学习御、射等技艺。

    赵治听见这番说辞,看了看陈迹的小身板,便也默认了。

    回忆起昨晚上的遭遇,不禁脑袋更疼了。

    在自己的一番扯皮下,他竟然莫名榜上了明阳郡最大的二代。

    而且经过和赵治一晚上的胡吹海喝,再加上他有意的引导,他对这天下的局势和情况,也摸得差不多了。

    天下十三州,大州有郡上百,小州分郡数十。郡下置县,多则数十,少则也有十数县城。

    自部落诞生起,数千年来,无数国家兴起强盛,打得四方臣服,称霸一时;又有无数国家走向衰落,湮灭于历史长河之中。

    战争、杀戮、权谋,是这片大地永恒的主题,没有人能一统天下,这万万里河山血泣千年。

    而齐国,便是宁州的一大强国,手下小弟一片。

    而太守,作为牧守一方的封疆大吏,真可谓是位高权重。

    更别说,如今齐国这光景,分分钟就是藩镇割据,天下大乱呐。

    一想到赵治他老爹能有机会割据一方,称王称霸的,更加感叹人生境遇的美妙。

    他陈迹,现在也算是太子党了。

    当然,赵治跟他讲那么多,当然就是要把他死死绑在战车上,上去了,就没机会下来了。

    现在的齐国,是个大争之世。

    他赵治也需要建立自己的班底,要不然光等着靠他老爹那批人,迟早被弄死。

    虽然陈迹现在看起来没啥用,但是每个人自有其用处,就看怎么用了。

    在赵治想来,陈迹能从山上活了那么久,还能毫发无损地逃出来,一定有不凡之处。

    招揽一下总没错的,明阳太守府家大业大,可不缺这口吃的。

    就算真没用,那就当个跑腿小厮使唤也好的嘛,总能发光发热不是。

    不过陈迹也算是初步对赵治有了个了解,别看他一开始老气横秋、牛逼哄哄,看起来很有城府,乾坤在握的模样,喝大了本性一下子露出来了。

    说到底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一上头什么世家礼仪,豪门风度统统没有了,拉着陈迹就开始大吹当年的风流往事,公子哥儿的派头一下子就足了。

    两人就这点破事,硬是吹了大半夜。男人就是这样,一旦喝酒喝得兴起,立马哥俩好了。

    不过陈迹知道,赵治很有可能是故意如此,为的就是拉近两人的关系。

    当然看破不说破,这也是人家表现出的诚意,要是不在意你,谁闲的蛋疼跟个路人扯那么多。

    你好我好大家好的事情,就不要在意那么多小细节了,最重要的就是态度与心意。

    “你就打算跟着他干了?”

    “为”总是不合时宜地跑出来。

    “要不然呢,我有地方去吗?而且这个世界很有意思啊。百国林立、王朝更替,无数英雄豪杰、文臣武将在这里争辉,如此千年乱局,该是多么璀璨呐!想想便很激动啊!”

    这次陈迹总算是在心中说话,要不然自言自语,又要迎来别人的注目礼。

    “要死人的,这里不停地在死人,死很多很多人。

    随意一场战争,便是无数家庭的破碎。要是灭国之战,更是人间炼狱。还会不断有所谓的农民起义,这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是用鲜血浇灌的!你还很兴奋?!”

    “为什么不呢?自古王侯将相,哪个不是踩着皑皑白骨上去的。要踏上这条路,也是要付出巨大的勇气的。

    一旦进入了这个角逐场,便没有出来的机会了。杀人,就要时刻准备被人杀。

    即使再普通的人生也是一样。

    就像走在无止尽的隧道一般,尽是黑暗,只有远处的光亮依稀可见。

    每往前踏一步,身后的路便化为虚无,我们只能不断向前奔跑,去奔向那看似触手可及,近在咫尺却始终触摸不到的光亮。

    最后,有人能拥抱光明,而更多的人被黑暗湮没。

    无论前世还是今生,两个世界的人,最相似的,便是安乐死的奢侈。

    既然如此,不如拼一拼。要不然像我这样的货色,那赵治挥挥手就能把我碾死。

    说起来,我很冷血,也很自私。他人性命,与我何干!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对兼济天下,悲天悯人没兴趣,能管好我自己就不错了。

    我是人,不是圣人。”

    陈迹一番长篇大论。

    这是他这几日逐渐形成的想法,很粗糙,又太过理想化,却有了个大致的方向。

    “别!你是畜生,可别污了人。好一番心灵鸡汤,好一番自我心理安慰。咋地,你要打天下?”

    “我对这个暂且没兴趣。角色总要一个一个尝试。辅佐明君,从龙之功,蛮有意思的。”

    “你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能不能别中二了!所以你接下来就准备跟赵家干了?”

    “差不多吧,先去见识一下开国的豪气!”

    “你总是想一出是一出,又是三分钟热度。你还是先能活下来吧!可别牛皮吹破了天,到头来,连个虾兵蟹将都算不上就嗝了,还拉上我。”

    “在这里,于我来说,就是个游乐场。要慢慢享受乐趣才是。

    我孤身一人,可没牵挂。

    大不了走一步看一步呗,总得留下点什么。就像这车碾过泥路留下的车轮印。”

    陈迹指了指马车一路留下的痕迹。

    “可是大雨一下,它就没了,长久不了!

    罢了,与我无关,只要你把小命给老子保住就好。祝你早日成功,达成所愿。

    慢慢玩你的角色扮演吧,愿你青史留名!”

    “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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