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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师父一笑,生死难料

    众人窃窃私语,眼神之中充满看好戏的戏谑。

    少年要么自罚一杯,承认技不如人,在场的所有人都是见证,要么上台出丑,让众人看个笑话,选哪一个都会被他人耻笑。

    这么多双眼睛,都盯着这个小少年,就像一群饿狼,盯着一只小肥羊,恨不能吃了他。

    江狐不卑不亢,神态自若起身进入舞池。

    所有人都开始交头接耳,

    这个长公主的徒弟,以前流落街头,说他是个流民乞丐也不为过,不知道谁给他的胆子,竟敢走入舞池,难不成真能弹诗唱词?

    恐怕会沦为笑柄罢了。

    进入舞池,江狐摸了摸这个世界的瑶琴,瑶琴古朴而沉静,轻轻拨动,声音悠扬余音绕梁。

    琴声起,

    却没有原力附着,十分干脆且简洁,就只是纯粹的琴音,令众人不由竖起耳朵。只有普通人,才不用原力注入琴音之中,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因为普通民众几乎不玩这些。

    这种乐器,也只有达官贵人才能摸得到的玩意儿。

    现场所有人耳目一新,仔细聆听。

    灵祝惊呆了,因为曲音变了,全然不是那首桃之夭夭的调调,难道他会其他的诗词?

    更令人吃惊的是,这小家伙竟然会琴艺,而且造诣不浅。

    琴音乃纯粹天然之美,不加任何修饰,竟也能扣人心弦,如怨如慕如泣如诉,悠扬婉转。

    这声音就是大自然亲自雕琢,没有原力的成分却袅袅入耳,干净整洁,平淡朴素。

    所有人都惊呆了,因为他们从来没听过这么干净的琴声,而且动听的令人陶醉。

    “野有蔓草......”

    前有悠悠苍天的高扬,现有野有蔓草之朴素,如此巨大的反差,简直让人大开眼界,这首诗歌就是和高兰儿对着唱的。

    众人不由睁大眼睛,洗耳恭听。

    高兰儿没想到竟有人能和自己对着唱,眼睛惊疑不定,不可置信,刚才那首诗并不是她临时发挥的,而是这几年的结晶,想着某时某刻可以拿出来一鸣惊人,现在是自己证明的时刻,而这首悠悠苍天,也达到了惊艳全场的效果。

    可是,这个少年却能临场作诗,和自己对着唱,其才华简直是经天纬地,绝无仅有了。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如果前面高兰儿那首,是激情高亢为我独尊之霸道,体现了只身一人披荆斩棘终成大道。那么这首诗词,平平淡淡,写的就是率真的爱情,字字珠玉,如歌如画,更能让人融入其中,平淡且欢乐,让人充满了幸福感和满足感。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一个与子偕臧,与高兰儿的归于其皇可谓针尖对麦芒,不相上下。

    众人眼中十分震惊,不可思议的看着舞池之中的少年,心情久久不能平复.....

    高兰儿的眼睛露出精光,此人竟能现场作诗,与自己对着吟唱。

    世界上竟有如此惊天之才,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平平淡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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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真,爱情是人类的共鸣,因为每一个人都想拥有一个美满的爱情,这样人生才最为完整。这首诗让现场所有人得到了共鸣,深深陷入其中不能自拔,如同身临其境,在蔓草丛生的地点,邂逅了一个美丽女孩。

    高峰眼中充满惊异,他本是文宗之人,常年沉浸于文墨之道,腹中更是炼成一股符文之力,知道这首诗词在火潮绝无仅有,文采华美而古朴,沧桑而唯美,竟有绝贯古今之势。

    此诗理应天上有,人间哪的几回闻!

    这就是他对这首诗词的评价,即便他与长公主不合,可不削减不了他对这首诗词的好感。

    灵祝微微红了脸颊,这古诗好像......

    好像......真的是写给自己的!

    野有蔓草,零露漙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这不是在正应了自己和他在荒漠之中相遇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闪闪发光。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美丽动人。不期而遇相互遇见,正好适合我的心愿。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这不就是自己和他一起徜徉深林之时的场景吗?

    野草蔓蔓连绵不绝,草上露珠晶莹剔透。有位女孩出现眼前,眉目清容颜秀美。不期而遇相互遇见,与她相会两心欢喜。

    灵祝又联想到桃之夭夭,蓦的恍然大悟。

    他那首桃之夭夭,就是为自己而写的!绝不是像他所说,是他大郎所写。

    这该死的徒弟简,直是大逆不道!

    小混蛋!小畜生!小禽兽!他竟然......喜欢自己?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以!

    想都别想!

    要知道自己是他的师父,怎么可以拥有这种感情,这不符合礼法,不符合道德,不符合伦理......

    灵祝的小脑瓜在激烈的斗争中,仿佛陷入了无止境的内耗,小心脏彻底狂乱了,像是大海里的小船,海面惊涛瀚浪,小船东摇西荡,脑瓜晕头转向。

    她的心中扑扑乱跳,面红耳赤羞答答的,如同绽开的玫瑰,颤抖的手拿着酒杯,赶紧喝了一杯酒压压惊。

    一名丫鬟缓步走来给她斟满酒杯,才让她稍稍清醒过来。

    这个世界爱慕自己的人千千万,这小家伙算老几!

    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是一只有理想的癞蛤蟆。

    不行,

    必须得好好警告他才行,若不是现在是在宴席之上,人多眼杂,灵祝必定会打断徒弟的狗腿,教徒弟安心好好做徒弟,收回非分之想。

    自己是他名正言顺的师父,喜欢这种幼稚的感情,可怕的想法,必须扼杀在摇篮中。

    现在暂且忍着,必须忍着。

    “不错,野有蔓草,有美一人......徒儿,你的想法不错......”

    灵祝脸色冰冷,如同一块万年的寒冰,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心中暗道不妙。也的确,高府这群人的确有些欺负人了。

    众人把责任全部推到了高府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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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狐看到师父黑着脸,心中惴惴不安,自己平日虽然老气她,但也没见她黑脸......

    她气的是自己欺骗了她,毕竟前面也骗了她好几次,说那是大郎的诗词。

    骗人果然是不好的,欺骗师父更是如此,他似乎觉得这次要大难临头了。

    欺骗一个女孩,总是要付出代价的......

    老太君则以为是自家的小孩玩的有些过火了,老脸微红。宾客们则以为高府太欺负人,仗着有个老太君撑腰就敢摸老虎的屁股。而高府的青年才俊们,则知道自己玩过了火,但被吊打的是他们,长公主怎么就生气了?索性缩着脖子不敢吭声。

    现场的人各怀鬼胎,气氛降到极点。

    “哎,小女子算是败得心服口服,公主殿下,没想到江公子的诗词这么好,还能和小女反着来作,真是经天纬地之才,让人大开眼界,小女子佩服万分,甘拜下风。”

    兰儿主动起身笑意盈盈,朝众人举酒示弱,心中却是暗暗较劲,不肯服输。

    众人眼见连高兰儿都示弱了,高峰也敬酒示弱,大方服输,现场的气氛也回归了原貌。

    灵祝这才反应过来。

    自己有些控制不住气场,极力恢复原来面貌,含笑朝众人敬酒,又是各种恭维各种废话。

    “高府宝地,人杰地灵,没想到小小月影城,竟也藏龙卧虎,青年才俊,竟能和我徒儿相比高下,不分伯仲,我敬各位一杯。”

    原本就是弱势的一方,被她这么一说,瞬间给人一种,她徒弟以一人之力,单挑了整个影月城的青年才俊。

    不过众人也领教到了江狐的恐怖实力,修炼天赋比不上人家,斗酒喝不过,斗诗打不赢,简直是人中龙凤中的精英,怎么和人家斗。

    这就应该是长公主徒弟该有的水平,修炼天赋极佳,文采冠古绝今,简直是天才中的天才,怪物中的妖孽。

    在场众人看了一出好戏,这也算是他们的荣幸,回去茶余饭后,还能与人说起,长公主的徒弟,是怎么吊打高府青年才俊的。

    诸多宾客暗暗惊叹:

    长公主的眼光可真毒辣,白捡了个那么厉害的徒弟,仿佛是全能小打手,作诗还能他妈的反着来,简直惊世骇俗,不愧是长公主殿下看上的人。

    众年轻子弟境遇十分尴尬,这一首诗词,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文采高他们好几层楼。

    少年以一己之力,吊打在场所有人。

    众人本来想嘲笑对方,结果小丑竟然是他们自己......

    江狐回到灵祝身旁,虽见她含笑嫣嫣,但笑里藏刀,知道她还在气头上。

    师傅一笑,生死难料!

    赶忙主动帮她夹了一块鸡腿,希望公主大人不记小人过。

    所有人瞪大眼睛不可置信,这师徒两竟然亲密到如此境地了,竟还帮忙夹菜,火潮人只有血缘至亲才可互相夹菜。

    但还有一种例外。

    那就是夫妻之间也可。

    师徒是万万不能的!

    众人惊得目瞪口呆,看着女孩碗里的肉回不过神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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