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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三章 【追猎三千里(四)】

    断崖之上,伫立着一个披甲骑士,静静看着数里外一支蜈蚣般慢慢挪动的迁徙部族。

    对方显然也发现了异常,很快,七骑脱队而出,向断崖方向飞驰而来。但刚跑到一半,再抬头,断崖上那骑士已消失不见。

    失去目标,七骑士勒马,团团打转,一时无所适从。

    正当这些骑士进退维谷之时,断崖下的斜谷传出一声战马长嘶,一骑飞驰而出。不光是七骑士,所有迁徙部众的目光齐刷刷投注在这个骑士身上。而他令人瞩目的,不是这骑士明晃的铁兜鍪,锃亮的铠甲,而是他所擎的旄旗。

    赤底、镶黄、浅黄流苏,正中是一个大大的“汉”字。

    这是标准的汉军军旗样式,而那个“汉”字,哪怕是再不认字的草原人,也都是看熟了的——汉军旗帜百年来曾无数次出现在大漠南北,草原戈壁。与单于旗一样,是草原人居家旅行必备常识标识。

    随着这个执旗骑士纵骑而出,猎猎大旗后,潮水般涌出一大群甲胄精良、执矛挎弓的骑兵,猛虎下山般冲来。

    七骑士的战马发出唏聿聿嘶鸣,感受到主人的惊惶,撒开蹄子,掉头狂奔。

    已看呆了的迁徙部众顿时陷入混乱,哭喊惊怒声震云霄。

    迁徙部族在此之前已有所警觉与准备,这是草原人生存必备心态,所以他们反应也相当快,数十骑脱众而出,弓箭在手,悍然迎向冲杀过来的汉军骑兵。而那逃跑的七骑,也放缓骑速,摘弓拔刀,反迎向冲来的汉军骑兵。

    尽管从装备上看,部落牧骑跟汉军骑兵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但身后就是部族、家人,他们除了面对强敌,别无选择。

    当双方接近一箭之地时,汉军那边一骑越众而出,高声大叫:“我是大汉西域都护府队率丘仲,奉命缉拿鞮汗部的莫顿。尔等若是鞮汗部,立刻投降;若是莫顿,立即受缚!”

    丘仲是用胡语说的,声音响亮,随风飘远。这既是示威,也是警告。

    对面的胡骑果然迟疑起来,很快,对方有了反应。

    “请汉军壮士住手,我们不是鞮汗部,而是左焉支部。”

    汉军骑士闻言,也放缓马速。双方缓慢接近,但手里的兵器一直在手,保持警戒。

    都护府屯卒里,并不全是汉人,也有几个胡人,他们对草原各部族有自己的分辩方法。几个人围着牧骑交谈一会,很快驰回禀报:“确实是左焉支部,他们的首领是个当户,叫于次纳格。”

    丘仲道:“问问他们,一路南下,有见到鞮汗部的部众么?”

    几个屯卒又上前叽叽咕咕问了一会,回报道:“他们在两日前曾与鞮汗部遭遇,彼此还联谊了一番,第二日便分开了,鞮汗部继续往东北去了。”

    丘仲暗暗点头,看来这些左焉支部的胡人没说假话。如果这些人说没碰到,他会立刻下令攻击。

    别看草原茫茫,好象到处都是路,实际上无论是旅人也好,商队也罢,都必须沿着水源路线及绿洲走,而大规模的迁徙部众更是如此。随便乱走的结果,别说前进了,原地打转至死都不稀奇。

    左焉支部就是从这条路线往南走的,若是十个八个旅人他们没看见很正常,但一支上千人的部落对向而行,若说没看到,除了说谎,没有第二种可能。

    这是九月鹰飞,大雁南归的季节,正适合迁徙。追猎队一路上没少遇见类似的南迁部族,只不过都不及这左焉支部人畜众多罢了。也正是因左焉支部规模不小,人畜数量与鞮汗部差不多,所以追猎队将之当做嫌疑部族来处理。如果左焉支部敌意明显,针锋相对,本着宁杀错勿放过的原则,追猎队也不介意再杀一波。

    既然误解澄清,按一般情况,双方应错马而过,各走各道。不过身为指挥的公孙覆想起粮草不多,当下让韩重等少年,以盐巴与左焉支部换些羊及草料。在草原上,有时金帛都不如盐巴好使,所以追猎队出发时,每人都带了好几十斤。除了少量自己食用,其余的,可当通用货币,与沿途牧民交易。

    而之所以让韩重等扈卫出面,一是他们是平民,又是少年,比军人有亲和力。更重要的一点是,公孙覆心里明白,这是富平侯委托他“训练”的护卫。多与胡人打交道,学习胡语,了解胡俗,正是重要的训练内容之一。

    羽希用五斤盐巴,换了五只羊,很是开心。不仅因为比上回多换了一只,更因为这是他用胡语讨价还价的结果。同期少年中,他的胡语是最利索的一个。

    一只、两只、三只、四只……第五只是黑羊,大概想到自己即将面临的命运,那黑羊在人群里钻进钻出,哞哞叫个不停。

    “想跑!再跑小爷今日晚餐就先烤了你!”羽希满头大汗追着。

    那些胡人哈哈大笑,大概是刚才受到惊吓,心下不爽,也不帮忙,最多就拦一下而已。

    当黑羊从一个灰袄人身旁蹿过时,那人用脚拦了一下,并俯身按住黑羊。等羽希奔近时,那灰袄人已直起身,抱着黑羊,向羽希示意。

    羽希看了一眼,灰袄人身材蛮高,脸上蒙前厚厚的防尘巾,双眼频眨,似乎被风沙迷了眼。这人身后,立着两个身材粗壮的胡人,左边那个眼神凶狠,一看就是个狠角色。

    通常这们的情形,后两个胡人,多是前面那灰袄人的仆从奴隶之类,但当其中一个胡人从灰袄人手里接过黑羊,递给羽希时,他总觉得有点不对。是什么不对呢,一时又想不出。羽希也懒得多想,反正交易完成就走人,可能以后永远都不会与这个部族再有交集,有什么不妥也不关他的事。

    当羽希从胡人手里接过黑羊并道谢时,他看到灰袄人有意无意做了一个动作——他按了按肚子。

    羽希看到了,但根本没放在心上——也许人家正好肚子疼或觉得饿呢?

    直到黄昏时,羽希实现狠话,宰杀了那只黑羊,正清洗羊肠时,摸到肠里有个硬硬的东西。取出一看,竟是一枚折断后只剩半弧的玉板指。

    虽然玉质不错,但羽希也不稀罕,本想随手扔掉,突然想起那灰袄人做的动作,没由来心头一动,细细验看起来。这一看不要紧,越看脸色越肃然。

    刘枫正要经过,探头望了一眼:“看什么那么认真……咦?”

    刘枫慢慢凑近,满面惊异:“这残破的玉板指……哪来的?”

    羽希抬头,脸色同样惊异:“你也觉得?”

    “不是觉得,根本就是!”

    “就是什么?”身后传来韩重的声音。

    二人同时转身,羽希拇、食二指拈住一物,神情激动,几乎大喊出声:“这是邓展大叔的玉板指!”(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