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根见简明月发现了他,立即吓的又往石缝里缩了缩,可是石缝里本就没多少空间,他再往里缩也不可能藏得住,只能崩溃的大叫道:“我不想杀他的!我……我没有……”
简明月轻松的坐了下来,说道:“但我想,其实我早就想杀了他,要不是看在他是我父亲的份儿上,我早就杀了他了。他死在你手里也好,是他先杀了你父亲的,你杀了他无可厚非。”
罗根没想到简明月会这么说,顿时忘记了惶恐,愣愣的看着简明月。简明月耸耸肩道:“我说的是心里话。”
罗根张了张嘴,迟疑道:“可是,可是他说,他才是我父亲。”
简明月点头道:“没错,他确实是你血统上的父亲,我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要不是这样,我怎么会对你这个富家公子哥儿这么好?整天病恹恹的,看着就讨厌。”
罗根委屈的瘪瘪嘴,随即又抬起头来说道:“可是,可是我现在是怪物了,你看!”
说着,罗根握起拳头,拳锋上就伸出三根骨刺,看上去狰狞而又恶心。在1845年这个还比较愚昧的年代,这副模样的人确实是挺怪的,被视作怪物好像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简明月却依旧一脸轻松,说道:“我刚才说了,我们是兄弟,我们的血脉都来自同一个父亲。你看!”
简明月伸出手来,无根指甲由扁平迅速伸长,并变的粗壮锋利,完全不像人类的指甲,反而更像某种猛兽的利爪!这种变化虽然和罗根的不太像,但也一看就近似,应该属于近亲。
发现有人和自己一样是怪物,罗根感觉好多了,跟简明月也亲近多了,从石缝里钻了出来,问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别人都把咱们当做怪物,抓到咱们,会用火烧死的!”
简明月看他居然只穿着一身红色的睡衣,就脱下了自己的外衣给他披上,说道:“放心吧,凭咱们的能力,走到哪都能活的很好。他们快要找来了,跟我走吧,咱们离开这。”
罗根现在觉得普天之下唯一跟自己亲近的,就只有简明月这个冒牌哥哥了,乖巧的伸出手来让他牵着。
可是还不等他们离开,就听一阵马蹄声传来。罗根一听就急了,说道:“现在怎么办?咱们跑不过马的!”
简明月神秘的一笑,说道:“那可未必。来,到我的背上来。”
罗根迟疑道:“你背着我,岂不是跑的更慢了?不行,我还是自己跑吧,跑不掉也不能拖累你。”
简明月刮了他的鼻子一下,笑道:“你想的还挺多,放心吧,快上来。”
罗根见他说的非常有把握,只好爬上了简明月的背,紧紧的抱住他的脖子,说道:“我好了,你能跑多快?”
简明月道:“我不跑,咱们……飞!”说着,他腾空而起,直上半空!
罗根没想到简明月还有这种能力,但也没怀疑什么,只是以为这是简明月的能力之一而已,兴奋的大叫起来。简明月只能无奈的道:“嘿,别趴在我耳朵边叫,都要被你吵聋了。”
罗根依然兴奋的不行,虽然不再鬼叫了,但还是大声道:“维克多,你真是太酷了!你是怎么做到的?我将来也能飞吗?你能飞多高、多快?”
简明月现在知道养个小鬼是多么烦人的一件事了,幸好罗根此时还很粉嫩,还算可爱,简明月的耐心也还不错,所以只是翻了个白眼道:“抱紧了,我要加速了。你要是抓不住掉下去,后果你是知道的。”
罗根再次紧了紧手臂,说道:“好的,我抱紧了,咱们飞吧!”
简明月怕罗根害怕,加速特意放缓了很多,可没想到罗根根本不怕,迎着狂风大呼小叫的,兴奋的不得了,早忘了他刚刚杀了个人的事。快乐是能够感染人的,罗根这么兴奋,简明月也微笑起来,在空中玩儿起了花样。有时直直的向上飞,然后再自由落体的掉下来,快接近地面了才改为横飞,擦着地面飞速前进,或者在空中翻跟头、转圈、追逐鸟雀等等,让罗根更加兴奋。
玩闹了一阵之后,罗根毕竟年纪还小,又折腾了一夜,身体能抗住,精神却抗不住了,开始眼皮打架。简明月在高空中见远处有一个隐约有些灯火的小镇,就飞过去降落下来。
找到小镇上的旅店,简明月进去要了个房间。可是因为他们走的匆忙,身上根本没有钱,简明月只好拿出一柄自己练手时炼制的匕首。一柄普通的匕首当然不值几个钱,但因为这柄匕首是用炼制法宝的手法炼的,虽然远远称不上是合格的法宝,但比普通的匕首还是锋利多了,一般的钢铁制品轻轻一削就能切成两段。
旅店的店主哪见过如此锋利的匕首?登时被惊呆了,答应替简明月找几个有钱的买家,相信一定能卖出个好价钱。可是第二天确实来了十六七个买家,但在拍卖中居然都是几美分几美分的提升报价,最后最高的只出到四十五美元。这把简明月气笑了,当即取消了拍卖,让这些买家都滚蛋。
可是这些买家既然敢这么戏弄他,自然有他们的把握。维克多现在的样子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长的还很单薄,一脸的青春懵懂,不欺负他欺负谁?所以当简明月宣布取消拍卖时,这些买家都哈哈大笑起来,看上去穿着最整齐的人动动手指,指使手下的打手上前教训简明月。
1845年的美国和加拿大,治安还是混乱的,尤其是一些不大的小镇,连镇长都没有,警长就是土皇帝,说处死谁就处死谁,都不用上报。其他人只要收买了警长,也同样可以为所欲为。别说维克多一个外乡人,就算是本地居民,杀死几个也不算什么。
然而见到这样的场面,简明月也笑了。她是懒得去打听谁为富不仁,才拿出匕首来拍卖。现在他们主动送上门来,他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当即将几个打手噼里啪啦打倒,连二十秒都没用上。
那个有钱人见简明月这么能打,脸色有些凝重起来,再次挥挥手,就有几个人掏出了手枪。牛仔的必备装备左轮手枪,那是随时随地都要带在身上的。既然打架打不赢,那就直接动枪好了。
可惜动枪也不是简明月的对手,他都没显露他的变种人能力,只是用身法来回晃动,就把这些没见过中国功夫的土包子晃晕了,打出去的子弹全都落空,反倒被简明月接近了身边,一匕首一个全都解决了。
这个时候那有钱人才害怕了,可惜后悔也已经晚了。在简明月的威逼下,不得不取出自己全部的现金送给简明月,最后还是免不了被一刀送进地狱。而背着一个装满钱的大口袋走在路上的简明月,周围的人竟然没有一个来阻拦他的,反而都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好像抢劫犯也是英雄一样。
简明月这个抢劫犯,大摇大摆的背着一口袋钞票回到旅馆,付了房钱之后,带着罗根再次大摇大摆的离开,去找地方吃饭。只是这个时代的饭馆和酒馆是一体的,真正的餐厅是不会开在这样的小镇里的。而简明月和罗根一进酒馆,本来人声鼎沸的大厅顿时安静下来,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他们兄弟。
简明月对这些人的目光恍如不见,拉着有些局促的罗根,径直来到一张空桌前坐下,然后打了个响指道:“侍应生,过来一下!”
一个围着围裙的胖胖的大婶走了过来,有些胆怯的问道:“你们要点些什么?”
简明月问道:“你们这有什么吃的?没有菜单吗?”
不等大婶说话,一个长的膀大腰圆,足有两米多高的大汉端着一杯啤酒摇摇晃晃的走了过来,一把将侍应大婶拨到一边,俯视着简明月和罗根道:“两个小鬼,我听说你们抢劫了道格拉斯那个混蛋,是吗?”
简明月将脚边的装钱的口袋拎到桌子上,说道:“没错,你有问题吗?”
那大汉看着慢慢一口袋钞票,眼中透出贪婪的目光,一把抓住钱袋,说道:“问题?当然有!现在这些钱归我了,你有问题吗?”
简明月很纯良的笑了笑,说道:“我当然也有。”他一把抓住那大汉的手腕,稍稍用力一捏,就将大汉的腕骨捏的疼痛欲裂,接着说道:“我的钱是我的,你的钱也是我的,这才是正确的,你说呢?”
那大汉疼的“嗷嗷”惨叫,想不通简明月一个瘦弱的小子怎么会有这么大力气,连忙点头道:“是的是的,先生你说的对,都是您的!”
他一边说,一边很聪明的从自己兜里掏出所有的钱,都扔在简明月的桌子上。可是简明月还不罢休,说道:“还有你的枪和子弹袋,都给我放下。”
那大汉只能哭丧着脸将两支体型很大的左轮手枪也放在了桌上,连同子弹袋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