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野孩子, 十岁以前, 我一直在京城北郊的破庙里住着,和一群流浪汉一起讨生活。流浪汉里没有好人, 他们坑蒙拐骗,奸狡滑稽,他们为了一个没有变馊的馒头挥拳相向,也可以为了一个略微体面的女人顺从服帖,伏低做小。当然,目的无他, 只是为了睡那个女人一觉。是的,只是这样。
看北城的那个青楼前任红牌,月弯, 男人们看她的眼神恨不能拨透了人家身上的衣裳, 我略微扫了一眼, 庸脂俗粉、俗不可耐。
我不欣赏那个女人,男人们便嘲笑我,“你小子,不懂这种女人的妙处......”
我懒得与这群懒汉辩驳,他们如今都被贫困与饥饿压迫得面目全非, 汉子们正当壮年, 却无家无业, 唯有似野狗一样讨生活。这样的日子常年以往,早已教人辨不清他们过去曾经都是我大项朝战争里的英雄。
他们说我是被人遗弃的,就遗弃在军帐外头, 没人知道我母亲是谁,但军营无女人,想深了,唯有军营外头那便宜的一条花街了。我不愿意想深,我宁愿当作自己是孤儿,无父无母,无亲无故,若是我母亲是外头某个可怜的花姐,我父亲是军营中某个下等兵士,这样的人生,教我更难受。
春秋又过一度,我十二岁的时候,殷庭的大将军崔纲走马归来,那一日,金陵城内外结彩张灯,四方的姑娘小子们都往城里跑,也包括我们这里的一群懒汉们。他们说:“崔纲征战南疆,整整七年,斩南疆叛将首级,逼对方献上白旗,时隔七年,今日荣归。”
我不太想去看这位大将军如何威风,我想,终有一日,我也会成为一个大将军,指点江山,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我不动,那个伤了一条腿惯常缩在破床上的狗头军师李长青在我身边摇扇子,“小子,你该去看看,崔纲英雄盖世,有昔日楚霸王的风采。”
我并不信他,甚么楚霸王,败军之将罢了。不过崔纲是胜者,这点是教人仰慕的。我从床底下摸了一条麻绳出来,今日河边人少,我正好去荡个秋千。我摸出自己小了一个脚指头的鞋,吧嗒吧嗒往外头跑,后头李长青说:“去吧,去吧,去了就不要回来了,去吧。”
我往河边走,谁知隔壁小巷涌来四五十难民,一齐朝北城跑过去,我盯着他们背影,这不是我们的人呐,我跟了上去。谁知,因为我这么一次的多事,就要改变我的人生。
崔纲很威武,铠甲加身,他骑一匹深棕色的马,我隔着人群看了他几眼,再转眼的时候,我看见了他身边的小姑娘,她是崔蓬蓬。
崔蓬蓬很白皙,一双眼睛尤其大,我盯着她看的时候,她还朝我笑了笑。是了,她有酒窝,不过只有半面酒窝。那小姑娘骑在马上,微微仰着头,骄傲极了。
‘嗤’,马儿一声长鸣,崔纲的马受惊,用头去撞周围的人,崔蓬蓬就在他身侧,两匹马眼看就要互相踩踏在一起,我用一根绳子套住了崔纲的马头。等周围安宁下来的时候,那一帮子流民已经不见了,崔纲战马的屁股上插了半截匕首。
我不想做英雄,收了绳子转头要走,那头传来一个清脆无匹的声音,“嘿,你叫甚么名字?”
我回头,那个穿红衣的少女指着我,“我是崔蓬蓬,我爹是崔纲,方才多谢你,你叫甚么名字?”
我没有甚么名字,我被抛弃在军营门口,后来这支部队被击杀,我们都成了降军,作为残兵败勇的一份子,我们既回不去大项,又与殷人格格不入。那姑娘极为英气的眉眼睃着我,我不自觉抿了抿嘴角,“我......”
我想说的很多,话到嘴边,只一句:“我是个孤儿,没有名字。”
那姑娘望她的父亲,“爹爹,他是个孤儿,不如我们带他回家吧?”
回家?
我长到十多岁,南北飘荡,何曾来有家?
小姑娘睁着一双大眼睛望着她父亲,崔纲则看着我,我回望过去,我并没有说谎,为何要惧怕。
他们真的领我回去了,崔纲是个寡言少语的人,崔蓬蓬则不然。她话很多,每日都问我,“苏幕,你喜欢我给你起的名字吗?”
“苏幕,你真的没有家吗,你的父亲母亲是谁,你也不知道吗?”
“苏幕,我约了李绛去摸鱼,你去吗?”
“苏幕,咱们去演武堂打架,你别让我,我感觉自己这几天有进步了。”
......
崔蓬蓬的话真的太多,以至于听见她说话,我只想以沉默回答她。但如果她不说话了,我又会偷偷看她,因为她不说话,那就一定是遇上烦心事了。
崔蓬蓬的第一次彻底沉默,来自于她的那个先生。
魏先生是前朝的进士,学富五车,老头子学识颇丰,我偶尔在书房外头听讲,都觉得受益不少。可蓬蓬不喜欢他,说老头子惹人烦,看见他就心烦气躁。
在崔蓬蓬三番五次的折腾之下,魏老头终于走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年轻先生,他姓叶。崔蓬蓬终于安静了,此后的小半年时光里,鲜少听见崔蓬蓬吹毛求疵说她这位新的先生的坏话,她成日与天香神神秘秘的,天香说,她家的小姐给那位先生亲手作羹汤了,又说,她家小姐将自己亲手做的六角走马灯送给叶先生了。
我自小生活在男人堆风月场里,对这些女儿家心思清楚得很,甚么学识、甚么见地,都抵不过她那位先生的那一张脸。
崔蓬蓬有了忧思,有了愁绪,有了伤感,我通通在旁边看着,但我不想去点醒她,一个闺中小姐的生活是那样寂寞,没有必要把她的一点点春景都给扯破抓坏了。
但我不知道以后,如果早知道以后是这样,我会早早告诉相国大人,说那个穷酸书生对他家的小姐有非分之想。
......
非分之想,或许我也是有的。
崔家倾塌后,我想带着崔蓬蓬回我的家乡,过上新的人生。
可她不肯,我当时真想一手掐死这个愚蠢的女人,跟着姓叶的,她能得甚么好。
我堕了她的胎,这孩子本就不该有,她恨我了。
不过恨我又如何,她还不是一样恨她的叶先生,可恨又如何,还是抵不过她爱他。
她对我的恨来得毫无缘由,就如她对他的爱一样,毫无缘由,百死不悔。
真教人嫉妒啊,他们又生了一对孩子,我远远去看过一回,两个孩子都不像崔蓬蓬,都不像她。
旧年冬天的时候,崔蓬蓬一个人上了龙门叶家寨,她来时一个人,叶姑娘给我送信,说我昔日的小姐来了,叫我来喝雪水泡的梅子酒。
蓬蓬长大了,她有了一种成熟女人才有的味道,这种味道与她昔日的少女气息南辕北辙,我静静看她,她说:“苏幕,你是罪人。”
我低头笑,“是啊,我是罪人。”
她说:“你不该落了我的孩子。如果你没落我的孩子,我......”
“如果你生了那个孩子,你会与他更愉快些?还是说,你会带着那个孩子嫁给我?”
外头雪花碎碎的,我撇过头去,瞧见她如今模样,我竟想落泪。
我脸上轻轻刺痛,我原以为是风刮雪割,这样的天气,像极了我带她自金陵逃回陕境的那一年。那一年,或许是我与崔蓬蓬离得最近的那一年。
昔日的女孩子变成了今日的叶夫人,我站起身,“好了,等化了雪就回去吧,撒娇也要有个限度,哪家男人喜欢女人成日里往外头跑还与别的男人单独喝酒的?”
我紧了紧身上的大氅,转头要走。
后头的女人说:“苏幕,二十年了,父亲去世整整二十年了,你几时与我回去崔府看看?”
我回头看她,笑说,“蓬蓬,我每年都有回去的,只是不与你一起。”
风刮雪吼,我只闻脚下的冰雪之声,后头那个女人的声气渐消,再回首时,来时的脚印子都已被新雪掩埋,只见我离开时单向的脚步。
原来,我们从来都是不同路的。
作者有话要说: 原本不准备再写了,作者准备申请结算,完结以后就不能再做修改了。今天奉上最后一段,苏幕的番外,风雪归途。
感激各位,感激各位陪伴过作者的一段征途,但聚散终有时,若各位读者大大们舍不得作者,请支持作者的其他书,(微笑)。作者一直在写,希望你们一直都在,谢谢你们。